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0-051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6日以传真、电邮等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5月20日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推选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高松先生、刘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五名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情况和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所有被提名人的基本情况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刘肖滨、陈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2020年5月20日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推选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和牟双双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三名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情况和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所有被提名人的基本情况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刘肖滨、陈晖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53号)。

三、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6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附件: 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1、张雪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4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记者职称。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科员,嘉兴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科员,嘉兴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浙江日报社驻嘉兴记者站站长,浙江日报社记者部副主任兼杭州记者站站长,浙江日报社杭州分社社长,浙江日报社广告中心主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人事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起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雪南先生曾荣获第九届浙江飘萍奖等荣誉。

2、李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9月,大学本科学历,金融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凡思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证券分析师,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1年9月至2015年7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4月起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庆先生曾荣获金治理·投资者关系董秘奖、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等荣誉, 同时担任浙江省电子竞技协会会长。

3、陈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杭州恒大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纳兼团支部书记,杭州下城区地方税务局环北税务所税收代征员,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会计,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2013年4月至今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高松先生,大学本科。1999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德稻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刘飞先生,大专学历。2005年至2010年曾任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开发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11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贾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5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团委干事等职,2012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8年1月起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贾勇先生曾荣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度十佳教师、2017年度青年教学新秀等荣誉。

7、李正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12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委研究室主任助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2018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委员;2019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9年3月至今,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6)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职于港股上市公司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797)执行董事兼CFO;2019年7月至今,任无锡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江苏昊华传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02)董事。

8、牟双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9年8月,大学专科学历。2011年8月参加工作,任海南新浪乐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责任编辑,2013年8月起至今任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总经理。牟双双女士曾荣获海南生态软件园2018年度优秀内训师奖项,所带团队曾荣获腾讯2019年度星光盛典“最佳外部合作伙伴”荣誉。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0-05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6日以传真、电邮等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于2020年5月20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

推选王波女士、张小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若当选,他们将与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报备文件: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4月,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浙江国信证券职员,金通证券股份公司财务主管、主办会计、审计师,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室审计师,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师,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主任助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7年4月起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纪检监察室主任)。

2、张小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9年3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经理,2020年1月起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助理兼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公告编号:临2020-05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南一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

至2020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3的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临2020-051号)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临2020-052号)公告及附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20年11月2日下午2:3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股东和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12楼董秘办

4、登记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一11月1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12楼董秘办

邮编:570208 联系人:林小姐、杜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电子信箱:lawtonfz@163.com传真:0898-66254868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20-054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衡机电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7,802,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5%,本次解除冻结股数为87,802,400股,罗衡机电公司剩余被冻结股数为0股。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015-01号)及其附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2执1070号之一】,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罗衡机电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87,802,4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的原司法冻结情况

2019年11月27日,因罗衡机电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执行案件告知书》,裁定冻结、拍卖、变卖案件质押物,即被执行人罗衡机电公司持有的公司87,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49%。2019年12月2日,罗衡机电公司所持公司股份87,802,400股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4 号、066 号)。

二、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015-01号)及其附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2执1070号之一】,罗衡机电公司所持公司87,802,4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