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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提质净生态 创业板探路注册制下的持续监管

2020-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时娜 ○编辑 朱绍勇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在注册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初步检验后,全面实行注册制号角已经吹响。

注册制并非简单改变发行制度,而是市场和监管生态的重塑。未来上市公司数量将持续增加,风险将更加多样化,公司分化也会进一步加剧。强化持续监管,引导上市公司诚信规范经营,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与发行端实行注册制同样重要的课题。

在“增量+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创业板“试验田”里,深交所已大刀阔斧地将持续监管推向“2.0阶段”,不断探索深化监管理念和机制改革。

建制度、明预期

不断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创业板搭建起以上市规则为核心,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指引为主干,业务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监管规则体系,夯实了依法治市基础。

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 ”九字方针指导下,深交所对创业板开板11年来积累的有效经验进行了沉淀与固化,同时也针对注册制下的市场新特点,对持续监管领域的监管理念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

通过“废改立释”,创业板搭建起以上市规则为核心,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指引为主干,业务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监管规则体系,夯实了依法治市基础。

创业板在入口试点注册制的同时,出口端也同步深化改革,简化退市流程、优化退市标准、完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多方面多维度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实现精准从快出清。

2020年以来,乐视网、金亚科技、盛运环保、神雾环保、千山药机5家公司已终止上市,暴风集团已进入退市整理期、天翔环境已被暂停上市,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高效的资本市场应该是流动的,既要有源源不断的优质企业加入,也要有企业退出,这就像流动的水一样,只有动起来,才有活力、水质才足够好。此次改革,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进’、‘出’的双管齐下。”稳健医疗董事长李建全表示。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投资者中散户占比较高,个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缺乏诚信意识,部分上市公司出现治理内控失效、资金资产被不法占用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强化公司治理,抓好“关键少数”成为本次创业板持续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本次创业板改革还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明确保荐机构在公司出现股价严重异常波动、日常经营面临重大风险时的关注核查义务,以及对涉嫌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现场核查义务。

创业板持续监管也有“不变”的地方,就是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选择企业的权力交给市场。本次改革中,创业板在上市规则中增设一节关于行业信息及风险事项的披露要求,同时强化公司经营、核心竞争力、债务及流动性等风险的临时信息披露要求,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充足信息。

对此,康泰医学董事长胡坤表示,监管就应该更聚焦于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持续提升各类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用性,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信息。

转理念、不干预

深度激发市场活力

为进一步提升激励效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核心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创业板改革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优化。

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企业现实诉求,放松和取消不必要的要求,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对“持续监管2.0”最直观的印象。

“创业板改革后大幅优化了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二类限制性股票新的股权激励工具,结合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优惠和‘期权’不用提前出资的优点,减轻了激励对象资金压力,同时减少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等繁琐手续,让公司在实施具体方案时有更大弹性空间、更灵活的操作方式,有利于取得更好的激励效果。”宁德时代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激励效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核心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创业板改革对股权激励制度进行了优化,新规发布以来,包括宁德时代在内的19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8家公司选择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复合激励模式。

“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也让企业体验到了资本市场的锐意革新。创业板原有规则要求,2月底前无法披露年报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创业板本次改革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仅保留特殊情况的披露要求,如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创业板某互联网行业公司高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顺应时代发展的修改,降低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有利于公司更好发展。

履职责、零容忍

大力净化市场生态

2020年以来,创业板作出公开谴责20家次、通报批评48家次、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家次。

深交所一方面深化放管服,另一方面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让上市公司和各市场参与者“严于律己修身”,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敬畏心,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

2020年以来,创业板作出公开谴责20家次、通报批评48家次、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家次,其中狠抓严处跟风炒作典型,从严从快处理了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蹭热点炒概念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深交所还发布了《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创业板公开谴责标准,制定了创业板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向市场明确纪律处分的具体标准和考量因素,进一步推进自律监管标准“成文化、公开化”,不断完善自律监管的法治保障。

近期,天山生物、豫金刚石、长方集团等少数流通市值小、价格低、基本面差的创业板股票出现股价短期快速上涨的明显炒作现象,深交所及时采取了监管措施。可以看出,深交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同样“零容忍”,从严快速反应,立足于创业板市场特点,引导投资者合规交易创业板股票。

这些行动受到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支持。创业板某电子行业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强监管震慑力,严格退市制度,有利于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让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紧抓“出口关”,营造良好生态,也有利于形成高质量上市公司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希望创业板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在改革、创新方面继续引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方面的独特作用。”创业板某制造业公司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