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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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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永盛”)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9,2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7%;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阮正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5,603,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尚诚永盛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60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阮正富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60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所得,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说明:

1. 尚诚永盛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 阮正富先生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阮正富先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5%。

3. 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尚诚永盛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

若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阮正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

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尚诚永盛、阮正富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尚诚永盛、阮正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