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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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4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颜建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副董事长颜建兴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独立董事赵晋德先生出席会议。董事长杨森先生、董事张姿女士、李军先生、孙洪伟先生、贾大风先生、彭建武先生,独立董事梁工谦先生、王珠林先生、岳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监事雷卫龙先生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牟欣先生、监事王录堂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经理申立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洪雷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0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赖熠、吴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