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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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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9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数不低于115,000股。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夏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齐军先生;董事朱小华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财务总监吴之星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649,510股的36.64%;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594,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夏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153,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齐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朱小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荆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12,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吴之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四)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数量:总计不低于115,000股

(四)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六)增持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其他原因所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