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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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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98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大酒店3层北京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薛金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艾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红亚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赵良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卢岐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相关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共同推选卢岐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岐先生当选董事长后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组建公司第八届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卢岐先生(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李季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邱淑芳女士(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李季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薛镭先生(主任委员)、李季先生、李强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李季先生、薛镭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红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王凡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卢 岐(董事长),中国国籍,男,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长、处长,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2. 李 季(总经理),中国国籍,男,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上海文心智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李红亚(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男,1977年8月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计、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润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昌义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4.陈 明(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男,198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干部,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总监、总监。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王 凡(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女,1987年6月生,英国埃克斯特大学金融硕士,历任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上海大汉三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100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11月21日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魏文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魏文华女士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文华,中国国籍,女,1990年11月出生,法学学士。历任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监事;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同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昌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10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监事共同推选监事张浩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相关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共同推选张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浩,中国国籍,男,196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