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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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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增资扩股后镇江公司总股本的6%。

(五)增资交易方式: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规定要求,镇江公司将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征集并按相关规定确定投资人。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镇江公司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资本金需求及流动资金需求。

(七)法人治理结构设置:镇江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扩股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充分授权、高效运作、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八)员工跟投机制方案:

本次增资扩股的同时,同步实施员工跟投方案,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骨干职工的积极性,使镇江公司快速提升竞争能力与经济效益。跟投员工的股权管理将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平台形式实现。

1.跟投人员的范围的确定:本次员工跟投均为与业务关联程度较高、对业务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分层采取强制和自愿跟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跟投人员。

2.员工出资方式:参与跟投的员工,在对应认购额度上限范围、约定有效期内,以合法收入货币跟投,未按要求跟投的视为放弃。

3.跟投机制价格:鉴于公司同期引进外部投资人,公司员工跟投价格将与同期引入外部投资人的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四、本次增资扩股、员工跟投的目的

(一)补充新项目资金。镇江公司拟投资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4.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和年产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工程,通过增资引入外部投资人可有效补充项目投资建设资金,有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发展。

(二)协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能力。镇江公司所处行业领域供应商影响力大,同时销售市场竞争激烈,通过引入产业链上下游非公投资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源支持,以更快适应市场变化,拓宽销售渠道,开拓市场,确保镇江公司长远发展。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镇江公司目前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健全。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人,并同步实施员工跟投机制,可实现镇江公司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

(四)健全人才队伍结构。镇江公司业务增长,尤其是新项目投资发展,亟需高素质综合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通过引入投资人健全公司市场化薪酬机制,有利于引进、开发、保留优秀人才队伍,保障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

五、本次增资扩股、员工跟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引入投资者增资完成后,太阳能科技公司仍为镇江公司的控股股东,对镇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增资扩股、员工跟投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目标及长期发展战略。

六、镇江公司后续规划

镇江公司将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选人用人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等,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镇江公司完成增资扩股之后,将择机实施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公司,充分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政策,在符合政策情况下有序推动下一步工作。

七、相关风险

本次增资将履行审计及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并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投资者,增资比例存在不确定性。镇江公司后续将制定员工跟投管理办法,需要经镇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增资过程较长,程序较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授权事项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镇江公司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与意向投资方谈判、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增资后续相关手续等工作。

九、后续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镇江公司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5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投资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制造一期项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些年光伏技术发展迅速,先进的产能必将对落后的产能形成巨大的压力,不具备成本和效率优势的落后产能将逐渐退出市场,只有提升先进产能才能具备市场竞争性。2020年9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意向性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镇江公司正在筹划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4.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一期工程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2020年11月2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镇江公司拟正式实施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96,349万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镇江公司的基本情况

镇江公司主营业务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究、制造和销售,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目前拥有多项技术创新平台,并承担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镇江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7件、实用新型专利160件、外观设计2件。

镇江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截至目前镇江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镇江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镇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和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二)实施及建设主体:由镇江公司为主体出资在江苏省高邮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的建设主体,拟成立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具体以工商登记的为准);由现镇江公司为主体实施年产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1.5GW高效组件项目由镇江公司建设。

(三)建设地点: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的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经济开发区;年产1.5GW高效组件建设地点为江苏镇江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镇江公司现有产线所在地)。

(四)实施内容:新建电池、组件厂房、仓库及相关辅助用房,新增国产/进口电池片、组件等工艺设备。

(五)主要产品:18Xmm高效太阳能电池片、210mm高效太阳能电池片、18Xmm高效组件、210mm高效组件。

(六)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总投资预计296,349万元,其中: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测算总投资预计244,786万元;年产1.5GW高效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测算总投资预计51,563万元。

(八)出资方式: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镇江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扩股所募集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等。

四、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技术路线是行业主流单晶(PERC)技术和大尺寸组件,并预留后续技改空间。镇江公司在智能制造一期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提高行业主流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帮助镇江公司提高市场份额、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进而提高镇江公司的竞争力。镇江公司本次投资符合行业发展方向,能够为镇江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能够给公司及股东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面对技术迭代、市场竞争、产品竞价、人才储备等风险事项,亦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变化影响,未来经营情况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镇江公司将通过积极跟踪行业发展状态,适时布局下一代技术,积极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控制生产、人工、采购成本,积极引入、培养人才等多举措积极应对。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56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2日。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董事委托,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王进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太阳能

证券代码:000591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董事会秘书:张蓉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82

公司电话:010-83052461

公司传真:010-83052459

电子邮箱:cecsec@cecsec.cn

网址:http://www.tyn.cecep.cn/

三、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王进,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EMORY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职或兼职于EMORY大学、乔治亚学院、乔治亚州公共事务厅、联邦储备银行等机构,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大学,曾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国合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合洲际能源咨询院院长,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宗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0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55)

五、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六、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正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征集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实现对公司中高核心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员工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法律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2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收件人:田帅

邮编:100082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电子邮箱:cecsec@cecsec.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书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5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16:30在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11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2)。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与意向投资方谈判、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增资后续相关手续等工作。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蓉蓉不再兼任总会计师职务,其它职务保持不变。

经公司总经理张会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程欣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程欣简历附后。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黎的辞职报告,王黎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黎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即生效。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8)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董事会提名谢正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谢正武的简历附后。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54)。

董事曹华斌、张会学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曹华斌、张会学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董事曹华斌、张会学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2)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具备行权资格、符合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

(3)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行权方式,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剔除同行业企业样本或调整对标企业;

(6)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回购或继承等事宜;

(7)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必要的中介机构;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0)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权申请、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获股票的锁定事宜;

(11)办理与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董事曹华斌、张会学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0年12月24日(周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55)。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1、2、3、4、5、6、7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1日

附:

程欣简历

程欣,女,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3月出生,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教育学历大学本科,管理学学士学位,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在职教育管理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2000年10月至2003年3月在北京华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副经理,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程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程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程欣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谢正武简历

谢正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7月出生,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6月参加工作,全日制教育学历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毕业。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任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2010年2月至2012年4月任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任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

谢正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正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正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0 - 5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17:30在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11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智能制造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增资扩股及同步实施员工跟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5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