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境外机构投资者首尝A股两融交易

2020-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丹 ○编辑 孙放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境外机构投资者首尝A股两融交易

⊙记者 卢丹 ○编辑 孙放

12月29日,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宣布,已协助各自的QFII/RQFII客户完成了在A股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融资融券交易,中信证券也宣布为QFII客户开立了A股市场首批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这意味着境外机构投资者已可展开A股融资融券交易,通过“加杠杆”的方式配置A股资产。

今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在统一QFII/RQFII制度、放宽准入条件、扩大投资范围、强化持续监测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证券公司快速行动,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搭建桥梁。11月2日是QFII/RQFII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首个交易日。当天,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信证券、国泰君安、瑞银证券等多家券商表示,已帮助各自的QFII客户完成转融券首单交易。

12月28日,中国结算正式上线沪深市场QFII/RQFII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当日各证券公司QFII/RQFII客户可申请开立信用账户,次一交易日即可参与融资融券类证券交易。12月29日,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宣布,已协助境外机构投资者完成了首单融资融券交易。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QFII/RQFII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有助于吸收优质资金入市、完善资本市场的多空平衡机制、丰富投资方式、提高交易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提供新动能,对健全我国金融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首创证券非银分析师李甜露在分析管理办法对证券行业的影响时表示,这将增加境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拓展机会。一方面,境外资金流入有望提升市场活跃度,增加券商的境外业务与经纪业务收入,可投资的衍生品种类增加则利好期货公司;另一方面,允许QFII/RQFII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券商两融业务规模也有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