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4人,其中监事吴育女士授权委托范宏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业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为:“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能否顺利发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为:“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规模合计37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一) 本次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保理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设立“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为准),将滇中保理为提供购房尾款商业保理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储架总规模预计不超过20亿元,第一期发行预计不少于7.9亿元,单期期限预计不超过2 年。(总规模、优先级及次级的募集规模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二)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滇中保理通过与核心企业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取得应收账款债权。本次“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于其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基础资产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和新增基础资产,权属清晰,债权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
2、交易结构
(1)西部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向滇中保理购买基础资产;西部证券将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向“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兑付本金和预期收益。
(2)滇中保理为“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负责基础资产筛选、基础资产池监控、基础资产债权清收、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等后续管理工作。
(3)核心企业对“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以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可安排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由计划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评级机构根据基础资产回款情况、新增基础资产审查情况及基础资产入池的合格标准,共同协商确认后进行循环购买。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
3、 拟挂牌上市地点
“华泰-西部-滇中保理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4、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主要参与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
企业名称: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11734D
注册资本: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椿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流程外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
2、计划管理人
企业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9782242D
注册资本:350,183.97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保理拟开展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设立“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为准),将滇中保理为提供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尾款商业保理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预计17亿元,期限预计不超过30个月。(总规模、优先级及次级的募集规模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二)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滇中保理通过与核心企业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签订保理合同,取得应收账款债权。本次“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保理合同享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基础资产权属清晰,债权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
2、交易结构
(1)华泰资管作为计划管理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向滇中保理购买基础资产;华泰资管将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向“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兑付本金和预期收益。
(2)滇中保理为“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负责基础资产筛选、基础资产池监控、基础资产债权清收、基础资产回收资金归集等后续管理工作。
(3)若项目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回购金额,由核心企业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及担保人对项目公司的回购义务进行差额补足和担保,由此为底层应收账款的现金流提供增信保障措施。
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
3、拟挂牌上市地点
“平安华泰-榕安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4、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主要参与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
企业名称: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11734D
注册资本: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椿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流程外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
2、计划管理人
企业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10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590222J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ABS)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盘活存量资产,本次实施资产证券化将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
四、风险提示
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能否顺利发行、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9日
至2021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1月29日(10:00-13:30)。
(四)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易见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易见大厦11楼
联系部门:易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739748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