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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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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齐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王定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宁凯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上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议案1.01《候选人:袁志敏》除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根据表决结果,议案1.01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100.3879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101.7391 %,即袁志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永新、刘森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董事及有关人员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董事对豁免董事会召开通知期限均无异议。

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及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袁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袁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21年1月13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经过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公告的《金发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南京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公告的《金发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思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思颖: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质量与责任成本会计师和应付账款会计师。兼任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荣获首届“金圆桌奖”董秘好助手。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向公司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监事对豁免监事会召开通知期限均无异议。

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会议由叶南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规定。经现场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叶南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叶南飚先生简历

附件:叶南飚先生简历

叶南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副总经理。四川大学工学博士。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产品线技术经理、技术研究部部长。现兼任广州开发区化工行业协会会长、《塑料工业》编委。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几十件,曾获“国家科技技术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技术发明二等奖”。

叶南飚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9%,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确定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总经理:李南京先生

副总经理:吴敌先生、陈平绪先生、戴福乾先生、黄河生先生、袁长长先生、杨楚周先生

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

财务总监:奉中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2021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戴耀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南京: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管理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获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及“全国石油化工行业劳动模范”、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优秀职工之友”等荣誉称号。

李南京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90,769,754股,占公司总股本3.53%,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南京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吴敌:现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硕士。2010年加入金发科技,曾任华南二区(深圳)区域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

吴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陈平绪:现任公司技术总经理兼界面技术研究所所长,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毕业后加入金发科技。曾任技术研究经理、产品线总经理、技术部部长、产品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获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等荣誉称号。

陈平绪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平绪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戴福乾:现任公司华南公司总经理、海南金发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1999年加入公司。曾任营销中心区域经理、华南运营部部长、武汉金发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现兼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

戴福乾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戴福乾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黄河生:现任上海金发、江苏金发总经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上海金发区域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市新材料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会长、长三角改性塑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曾获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商,上海市青浦区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

黄河生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黄河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袁长长: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理财专业本科毕业。2009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金发科技业务经理、部长助理、营销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曾获广州市十佳青年企业家、广东省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文明使者等荣誉称号。

袁长长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先生之子,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5,202,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袁长长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杨楚周:现任宁波金发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加坡金发董事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学学士,2008年加入金发科技,曾任华南运营部华南三区区域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中国丙烷脱氢(PDH)工作部主任。

杨楚周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楚周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戴耀珊:现任金发科技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管理学学士。2008年加入公司,曾担任人力资源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等职务。

戴耀珊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戴耀珊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奉中杰:现任金发科技财务总监。湖南商学院管理学学士。曾任岳阳林纸集团乌干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发科技资金主管、广州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和金发科技财务部部长。

奉中杰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奉中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