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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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北京虹点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虹点”)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北京虹点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自2021年1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虹点申购上述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虹点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北京虹点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北京虹点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北京虹点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虹点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2、北京虹点客服电话:400-618-0707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风险提示:

(一)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