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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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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2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嘉兴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嘉兴银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投资者在嘉兴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二、适用基金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1年2月23日起正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2、基金转换费率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用补差的申购费。

3)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两只基金能否互转以该基金的具体转换公告为准。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573-96528

公司网站:www.jxccb.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协商一致,自2021年2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中国人寿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人寿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投资者在中国人寿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二、适用基金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自2021年2月23日起正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2、基金转换费率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登公司的基金具体计算方法以中登公司为准。

3)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两只基金能否互转以该基金的具体转换公告为准。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