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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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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1一00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

● 公司核查情况说明: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正在筹划的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18日以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书面问询,核查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主营产品焦炭的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焦化行业整体赢利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未来产品价格能否维持高位运行存在不确定性。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债务重组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46号)、《关于公司受让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18%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49号)等相关公告。另外,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二○二○年年度业绩预告》(临2021-002号),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21.19%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0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70.32%左右。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的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等情形。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1年2月18日以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主营产品焦炭的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焦化行业整体赢利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未来产品价格能否维持高位运行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所担保债务目前不存在逾期情况。质押合同中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的有关条款,且债务人为该笔融资贷款还提供了其他多项担保措施,担保物价值能够覆盖融资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公司仍有部分逾期未缴的税费和社保费用,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解决中。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