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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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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1-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在合同履行过程,存在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对本年度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程度取决于合同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一、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1-005),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轨道集团公司”)签订的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6,895,056.00元。

公司与洛阳轨道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同签订属于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朝信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23楼

5、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轨道交通设备销售和租赁;站场物业管理;轨道站线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及上盖物业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其他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投资业务;土地整理投资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与洛阳轨道集团公司签订了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01标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2,516,306.00元,除此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洛阳轨道集团公司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三)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

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9月18日成立,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的广告、通讯、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及其它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和投融资业务等。现更名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6,895,056.00元

2、签署地点:洛阳市;

3、签署时间:2021年2月10日;

4、合同生效:经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卖方递交足额有效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5、质量保证期:开通初期运营一年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6、合同工期要求:2022年6月底开通初期运营,工期存在调整的可能,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买方要求进行调整。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签约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2、到货付款:在每批货物发运至项目现场,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十五;

3、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至所有实际到货设备总金额的百分之八十五;

4、竣工验收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配合完成审计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卖方至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五;

5、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由买方付清余款。

(三)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若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到货和提供服务,则卖方应根据以下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到货期后第七天起算,每一天违约金为该批到货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二五,最高不超过该批设备金额百分之十;(2)如服务误期,每延迟二十四小时赔偿合同服务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以上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并通过竣工验收,未能保证系统按时投入初期运营,每延迟七天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最高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卖方提供的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给买方,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支付壹仟元人民币计。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86,895,056.0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7.23%,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相应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2、本合同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