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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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4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豫能控股,证券代码:001896)交易价格于2021年4月6日、4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自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7日,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幅明显高于行业水平。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7日收市,公司市净率为1.94倍,市盈率为40.5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平均水平(市净率1.47倍,市盈率20.80倍)。

2.公司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3.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函询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对豫能控股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5.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4号《关于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所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1年3月17日进行了回复,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

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豫投资本〔2021〕49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740),对本次重组方案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