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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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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37 股票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1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

二零二一年四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665,175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9、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有关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kshu Pai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洪杰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注册资本:268,883,918元

主要产品:建筑涂料(墙面涂料)、木器涂料及保温一体化板、防水材料、地坪材料、基辅材等。

经营范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详见编号为(闽)WH安许证字〔2007〕000022(换)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五金产品的生产、销售;质检技术服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涂料行业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涂料消费国之一,建筑涂料市场规模巨大。根据《中国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按产量年均增长5%计算,预计2020涂料行业总产量达到2,200万吨。目前,国内新房及老房存量众多,装修需求持续增加,且在各级政府政策指引下,老旧小区改造持续不断推进,市场空间可观。同时,随着我国人口数量以及城镇化率的上升,未来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行业能给涂料市场带来更大的需求。前述因素将推动涂料行业持续蓬勃发展。

2、涂料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份额持续提升

我国涂料市场集中度较低,在消费升级驱动下,我国涂料行业步入整合发展阶段,市场份额逐渐向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集中,渠道建设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随着行业内企业并购日益增多,涂料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随着消费者品牌化消费趋势日趋明显,中小涂料企业因销售渠道不够完善、品牌知名度低、产品研发投入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而被市场逐步淘汰。小型下游涂装企业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作为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和较大产能规模的国内龙头企业,将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自身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完善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涂料行业的环保要求不断趋严,同时人力成本增加,加之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国内涂料行业集中度的提升。面对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有利时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通过此次发行,公司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提高生产能力,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80,665,175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68,883,918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杰先生,洪杰先生持有公司180,194,4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02%。

如按本次发行上限80,665,175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49,549,09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洪杰先生持有公司51.5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企业市场声誉的需要

水性涂料作为建筑涂料行业主要应用的涂料品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全球范围而言,水性涂料市场在全球涂料制造市场中份额最大,达40%以上,随着国内水性涂料的大力推广及环保政策的扶持,水性涂料市场需求及产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目前不少知名涂料企业纷纷加大了水性涂料的研发力度,不断改进和提升产品性能,并加大了产品推广和品牌宣传。公司作为涂料行业的领军品牌企业之一,同样力争在水性涂料的发展当中不断在技术革新及产业化上寻求突破,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的生产线布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促进水性涂料的产业化发展和产业链竞争模式的转变,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充分利用产业升级的机会,谋求自身的发展和壮大

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涂料行业的环保要求不断趋严,同时加上人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中小企业将难以为继并逐步退出市场竞争,而少部分拥有技术优势、产品创新、品牌积累的涂料企业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行业自身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因此将不可避免;另外,行业内以收购和兼并为主要形式的整合趋势也会越来越明显,近几年国内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国内涂料行业的洗牌,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面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有利时机,公司适时扩大产能,增强公司的规模扩张能力,以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当中的市场地位。

(三)提升资本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面临着营运资金压力,营运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未来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加快公司技术创新

2020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积极扩大内需,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印发,指出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基建投资的增加和基建的发展有助于增加涂料需求,促进涂料行业发展。

此外,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和鼓励涂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行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年)》将开发“环境友好型涂料:重点支持水性涂料、低VOC 涂料、涂料用原材料及助剂”列为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在第十一石化化工中则明确鼓励“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公司的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的优化升级,正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体现。

(四)下游行业需求空间巨大

随着美国住宅市场需求增长停滞的趋势正向西欧蔓延,也预示着这些地区涂料需求将随之放缓。但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其他部分东欧国家,涂料市场前景一片光明,主要是这些国家的建筑业正处于兴旺期,因此,西方各大涂料公司和他们的原料供应商,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寻找各种途径进入亚洲、东欧和南美地区新兴的工业化市场。根据世界油漆与涂料工业协会(WPCIA)数据显示,除2015年外,2012-2019年全球涂料市场整体增长趋势。2019年,全球涂料市场销售额为1,728 亿美元,同比增长4.8%。

(下转1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