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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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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0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邢修青先生,董事、总经理孙晓蔷女士,董事会秘书夏亮先生,财务总监谢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京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因公司确定聚焦智慧教育主业的发展战略,拟将旗下商用业务以新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科技”)为实体独立运营发展,委派王京先生担任新线科技董事长。王京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同时,孙晓蔷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孙晓蔷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孙晓蔷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和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3,282,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8%;孙晓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42,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王京先生和孙晓蔷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王京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和孙晓蔷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晓蔷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同意聘任夏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晓蔷女士和夏亮先生已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夏亮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孙晓蔷女士和夏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夏亮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箱:dongban@honghe-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融新科技中心F座12层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

1、孙晓蔷女士简历

孙晓蔷,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银行管理系经济学学士。曾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市场营销部处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

孙晓蔷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夏亮先生简历

夏亮,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黑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EMBA学位。2009年至2019期间历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供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截至目前,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

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增公司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爱学”)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同时为鸿合爱学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合爱学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1、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合爱学作为共同实施主体。“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0TQ8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10层C1106室

法定代表人:王京

注册资本:14,352.94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营业期限:2016年9月2日至2036年9月1日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检测;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以上的云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鸿合爱学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对该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并可以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新增公司子公司鸿合爱学作为“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新增鸿合爱学为“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性质未发生变更,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新增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9,000.00万元,并已将其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6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增资人民币71,771.37万元和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创新和鸿合新线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意通过委托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6,000.00万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见下表)及使用总额不超过28,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5月25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20,3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场地购置费变更为6,240.0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29,380.8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1,133.98万元;新增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总投资为19,486.3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推进公司“一核两翼”战略落地,增强整体经济效益,经过审慎调研与分析,公司调减“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12,000.00 万元,投入于新增“师训服务项目”和“教室服务项目”。新增“师训服务项目”和“教室服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732.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其中,“师训服务项目”及“教室服务项目”分别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370.00万元及6,630.00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

(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17,000.00万元以及银行现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4.35%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一年节约利息支出约739.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在补流期限届满前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补充流动性。资金的用途严格限制在公司主业相关的经营活动范围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鸿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鸿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厂装修和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交期和安装周期变长;其次本次疫情对政府承诺的部分厂区厂房交期影响较大,截至目前正在做收尾验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实际建设质量合理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为更好地将募投项目与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组织运行效率,集中资源和聚焦业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事业群和事业本部

(一)智慧教育业务集团更名为教育BG,职能不变;

(二)原商用业务集团分解成海外BG、中国商用BG和智慧方案BU,职能不变;

(三)高端制造基地更名为高端制造BG,包括深圳坪山基地和蚌埠高新产业园基地,职能不变。

(四)新增供应链平台,主要负责公司策略采购。

二、职能部门

风控审计部更名为内控部,信息化部更名为信息化中心,研究院更名为教育科技研究院,法务部合并至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不变。

三、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本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3,962.99万元(其中:2019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38,391.16万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金额人民币5,078.03万元;2020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40,493.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83.09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爱学”)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维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和议案1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和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和议案14共9个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 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9:3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F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附件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