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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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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奠定依法治市根基 焕发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活力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孙越 ○编辑 孙放
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证券法奠定依法治市根基

焕发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活力

◎记者 孙越 ○编辑 孙放

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经历了初步确立、逐步健全、稳步推进三阶段,与资本市场的探索尝试、发展壮大、改革创新始终环环相扣、紧密相连。作为资本市场的“基本法”,证券法的立法、修订奠定了依法治市的根基,有力支持和保障了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与稳定发展。

在资本市场设立之初,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尚处于摸索之中。1993年4月国务院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较长时间内作为规范全国范围内股票发行和交易行为的基本法规。而此后数年,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使作为“基本法”的证券法的立法需要变得越来越迫切。

从起草到通过用时6年,其间易稿数十次,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自1999年7月1日起实施,其立法过程为我国经济领域立法史所少见。这一时刻也标志着证券市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进入新世纪,资本市场逐步健全并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有特色的立法道路。

2006年1月1日,联动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下称“两法”)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于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截至2007年6月底,中国证监会共完成“两法”配套立法项目87件。

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已覆盖到了发行、交易、结算等各个方面和领域,在为市场创新提供支持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证券发行规则体系、登记结算规则体系、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信息披露制度等均进一步完善,以业务规范与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由证监会牵头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得到落实。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