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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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九泰锐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锐智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久远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科盈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天辰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信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科鑫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天奕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睿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锐和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锐升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福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久元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量化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2季度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0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0年8月21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8月20日17:00止(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期后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23日)。

4、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收件人:九泰久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二层

联系电话:010-57383953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黄文逸

请在信封封面注明:“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2)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短信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3)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电话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在电话中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7月22日,即2021年7月22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供纸质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三种投票表决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am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需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上述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应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等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文件,此类文件所载信息应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时提供给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一致。

(6)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1年7月23日9:00起,至2021年8月20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

(二)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自2021年7月23日9:00起,至2021年8月20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通过指定短信平台向已在基金管理人处预留手机号码的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

1、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九泰久嘉+姓名+同意、反对、弃权”,“同意、反对、弃权”中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表示同意,短信表决意见示例为:“123456198001011234+九泰久嘉+张三+同意”;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表示反对,短信表决意见示例为:123456198001011234+九泰久嘉+张三+反对。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回复短信,未提供身份证件号码、未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的,视为表决无效;回复身份证件号码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无误,但表决意见回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详见本公告“五、计票”中“表决票效力的认定”相关约定。

2、如因投票短信通道受阻或通讯故障等非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28-0606),确认同意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并以回答基金管理人客服人员提问的方式核实身份后,在电话中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指定座机号(010-83329000)主动与在基金管理人处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待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并以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误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预留手机号等。

2、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起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8月20日17:00止,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四)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jtamc.com)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2021年8月23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如因疫情原因,出现无法按时计票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推迟计票日或采用其他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在原定计票日前于规定媒介公告。

3、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有效的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5、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①机构投资者的表决票未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未在表决票上加盖公章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未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未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未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未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或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个人投资者未在表决票上签字或未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的;

③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为个人)或未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代理人为机构)或未填妥授权委托书的;

④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⑤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的。

2)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①对同一表决票上的同一议案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②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矛盾的;

③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2)短信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是弃权的一种,仅提供正确的身份证件号码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但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选择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2)表决短信里仅有表决意见而未提供身份证件号码、未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的,为无效表决票。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与原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且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话后仍无法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表决意见视为无效。

(3)电话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即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若基金管理人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为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但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参与投票或同时进行纸质投票、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的,若各表决票之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意见的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意见的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并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短信投票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中显示的投票表决时间为准;电话投票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5)身份证号与姓名必须填写正确且能核对一致,否则为无效表决票。

(6)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其名下所有交易账户所持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7383999

传真:010-5738386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网址:www.jtamc.com

2、监督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四层东区一部

联系人:甄真

联系电话:010-81139007

邮政编码:100032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自基金资产列支。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由于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解决方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事宜,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投票截止日为2021年8月2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www.jtamc.com)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有效的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的,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一次授权多个受托人或多次授权的,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但多次有效的授权意见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且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弃权表决票。

4.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名下所有交易账户中持有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5.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基金账户号”,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6.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7.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所持基金的份额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附件三:

九泰久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