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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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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3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7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水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755.5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2,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4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山欧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755.51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58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95.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0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55.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55.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0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7月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江山欧派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加快推进了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555,071.1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55.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902号);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5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山欧派”)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山欧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58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95.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0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山欧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重庆江山欧派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为推进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 万元,由重庆江山欧派开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利率

本次借款为无偿借款。

2、借款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年。

3、借款进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分批次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

4、还款方式

重庆江山欧派将在具体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根据其资金状况随时向公司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重庆江山欧派已经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承接上述借款,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借款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QGBJ90

3、法定代表人:郑东恩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5日

6、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重庆永川国家高新区三教产业园内)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橱衣柜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门窗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欧派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重庆江山欧派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重庆江山欧派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重庆江山欧派已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提供不超过42,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重庆江山欧派年产120万套木门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重庆江山欧派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江山欧派公开发行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对江山欧派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江山欧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君安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6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江山欧派”)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58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减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95.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0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5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使用。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揭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等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57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7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丽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55.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