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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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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3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签署了《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广州凯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嘉凯城539,453,259股流通股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0%)转让给华建控股。同时,广州凯隆出具《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其持有的嘉凯城502,548,858股流通股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85%)对应的表决权,亦不会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该承诺终止条件为“华建控股或/及其关联方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广州凯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交易完成,嘉凯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建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忠明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建控股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97号),本次交易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过户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97号)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