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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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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Suncha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重要承诺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郑承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三)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四)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四、提请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A股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全部内容。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二、发行人改制及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双枪竹木整体变更设立而来。2017年7月12日,双枪竹木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双枪竹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7年8月24日,双枪竹木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3801号),核准双枪竹木的名称变更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华普天健所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4907号),确认截至2017年7月31日双枪竹木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45,861,901.22元。同日,中水致远出具《双枪竹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20243号),确认截至2017年7月31日双枪竹木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3,520.47万元。

2017年8月25日,双枪竹木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双枪竹木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5,861,901.22元按2.7011:1的比例折股5,4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折股后的余额91,861,901.22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7年8月25日,双枪竹木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设立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7年9月15日,华普天健所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5142号),确认截至2017年9月15日,双枪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4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7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44104574Q)。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人系由双枪竹木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存货等在内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日用餐厨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7,200万股。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郑承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终止。

3、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4、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领先的日用餐厨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日用餐厨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筷子、砧板、勺铲、签类和其他餐厨具5个大类,超过1000种单品。

公司已建立包括商超、经销商、电商、外贸、其他直营等在内的多元化立体式的销售网络,营销渠道覆盖全国以及欧美部分国家。公司以自有品牌“双枪”向国内外终端消费者供应系列齐全、设计独特、材质新颖的环保日用餐厨具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年销售筷子约3亿双、砧板约1000万片。公司系2008年北京奥运会礼品筷、2010年上海世博会礼品筷、2016年杭州G20峰会礼品筷制造厂商,曾被评为“浙江省名牌林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等。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子公司浙江双枪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并设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公司以研发设计为驱动,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拥有40项发明专利、99项实用新型和122项外观专利,并荣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第二届中国绿色产业博览会金孔雀奖”等殊荣。

公司立足于璀璨的中华文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湛工艺对竹木材料进行深加工,并以设计对产品赋能,推动文化创意与传统餐厨具的深度融合。产品得到市场认可,从而带动上游竹木产业发展,进而获得国家以及行业认可,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竹业龙头企业”等殊荣。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筷子、砧板、勺铲、签类以及其他餐厨配件五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1)筷子

(2)砧板

(3)签类

(4)勺铲

(5)其他餐厨具

3、公司主要产品演变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日用餐厨具需求亦呈现多元化趋势。为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公司以其强大的研究设计能力,实现了产品从功能化向个性化、时尚化、环保化的转变。

公司核心产品筷子、砧板的演变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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