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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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额度内资金购买不超过24个月风险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理财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3.起息日:2021年9月30日

4.到期日:2021年12月29日

5.预计年化收益率:3.80%或1.00%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划款

7.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9月28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宁波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宁波银行,已上市的金融机构。公司认为风险较低,适合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宁波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理财的受托人宁波银行为已上市的金融机构,资金充足、信用良好、具备极强交易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盘活闲置资金,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50,372,5 72.15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为4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9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前期已使用的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理财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披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编号:2021-01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