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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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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0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继续在22.00亿元以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1年10月23日-2022年10月22日,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

本事项尚未经保荐机构核查完毕,公司将于保荐机构出具正式核查意见后组织实施,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向川投集团申请9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子公司田湾河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9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提案属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40亿元可转债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2021-052号)。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向川投集团申请9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40亿元可转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40亿元可转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9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1-052号

转债代码:110061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投能源”)股票自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已触发“川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

●未来一年内(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如公司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公司再次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川投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准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数4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0号文同意,公司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12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61”。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川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5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份,转股价格为9.92元/股。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自2020年7月16日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9.92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58元/股。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自2021年7月15日起,“川投转债”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9.58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20元/股。

二、“川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1、《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9.2元/股)的130%(含130%)(即11.9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川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川投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40亿元可转债的提案报告》。考虑到“川投转债”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未来一年内(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28日),如公司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公司再次触发“川投转债”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川投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川投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存在交易“川投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除此之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川投转债”。

五.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投能源”)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上表中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可随时赎回。公司对2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将于2021年10月22日到期,公司预计将在授权到期前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展期。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11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