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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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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新余市唯一一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定位为新余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平台、经济运行的支撑平台和资产的运营平台,主要负责新余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区域开发、水利水电、旅游开发等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任务,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三、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条款

鉴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A座22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0月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22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宋声艳、陈卓伟、陈远紫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宋声艳、陈卓伟、陈远紫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0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