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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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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王永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开店宝科技提供借款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喜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董事、持本公司股份28,692,1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2986%)的股东黄喜胜先生计划自公司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73,0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246%)。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接到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喜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黄喜胜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至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52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970%。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减持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告知函》,黄喜胜先生将变更减持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喜胜先生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黄喜胜先生严格履行了前期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

4、黄喜胜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黄喜胜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发展”)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并签署《借款协议》,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本次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算。

本次交易中,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持有永利发展99%的股权,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永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8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8号202房屋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永彬出资额为11,88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99%,薛璞出资额为12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王永彬为永利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利发展的净资产为488.0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9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永利发展净资产为32,492,690.05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07,797.9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持有永利发展99%的股权,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永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永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开店宝科技向控股股东的借款基于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1年9月2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借款预计发生借款利息约96.25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永利发展、开店宝科技。

2、经双方确认,永利发展同意向开店宝科技借出人民币25,000,000.00元整(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算,借款利息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每月20日发布的LPR在下次发布LPR之前作为有效计算依据,利息按季支付,每个季度20日前支付此前一个季度的利息。先息后本,借款期限到期后偿还本金及剩余未支付利息。

4、开店宝科技逾期偿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年利率8%计算逾期利息。

5、本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店宝科技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借款无需向永利发展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永利发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607.06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永利发展为开店宝科技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店宝科技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永利发展为开店宝科技提供借款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