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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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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戴斌先生、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伍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义务。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关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义务。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5月26日分别发行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雷科定转”2,837,499张、“雷科定02”3,970,000张。“雷科定转”于2021年3月15日进入转股期,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股,合计转为51,684,857股公司普通股股票。“雷科定02”于2020年11月26日进入转股期,截至目前累计共有3,820,000张完成转股,合计转为59,590,368股公司普通股股票。上述可转债共计转为111,275,225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3,683,304股A股普通股,并于同日完成登记上市。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4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向激励对象新增发行A股普通股237,000,000股已于2021年6月1日完成登记上市。

综上所述,公司的股份总数已由110,184.9267万股变更为134,050.7796万股,注册资本已由110,184.9267万元变更为134,050.7796万元。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提名张瑛女士、井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戴斌先生、刘峰先生、刘升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伍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关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捷先生、龚国伟先生、关峻先生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斌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理工华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翔科飞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兴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创新产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戴斌先生持有100,0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戴斌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北斗二代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2012年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2013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未来导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日,刘峰先生持有22,788,407股公司股份,与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下称“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日持有102,578,076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7.65%);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原兵器工业部第203所、陕西三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控部经理、陕西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雷科防务(西安)控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理雷科(西安)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尧云科技(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鼎拓科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思导瑞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奥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奥瑞思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星箭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奇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雷科众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日,刘升先生持有24,747,692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高立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雷科雷达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理工雷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理工雷科电子(天津)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日,高立宁先生持有8,909,499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高立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韩周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派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日,韩周安先生持有9,083,158股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韩周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伍捍东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电子学会会士。曾获西安市劳动模范、西安市劳动模范、西安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西安市践行“西迁精神”优秀代表等荣誉表彰,曾任职于兵器总后兵器科学研究院雷达所、兵器工业总公司206研究所,现任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安优来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日,伍捍东先生持有33,667,775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伍捍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捷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授,珠海市证金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后任职于兵器工业部第674所,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中心副主任、会员管理部副总监、西北中心主任、上市推广部副总监、深交所西北地区首席代表、其间还曾在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福建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任挂职。

截至本日,刘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刘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龚国伟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至今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麻卡文化旅游投资公司监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执委。

截至本日,龚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国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龚国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关峻先生,1967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21年2月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武汉建工集团、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2007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曾在北京工业大学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曾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科学进步三等奖。

截至本日,关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关峻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监事会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提名张瑛女士、井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瑛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北京理工纬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科技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产业总公司、北京理工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截至本日,张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张瑛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井文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兵器工业系统工程研究所,1987至今就职于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历任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兵器集团公司级科技带头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兼任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兵器类)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日,井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井文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5月26日分别发行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雷科定转”2,837,499张、“雷科定02”3,970,000张。“雷科定转”于2021年3月15日进入转股期,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转股,合计转为51,684,857股公司普通股股票。“雷科定02”于2020年11月26日进入转股期,截至目前累计共有3,820,000张完成转股,合计转为59,590,368股公司普通股股票。上述可转债共计转为111,275,225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3,683,304股A股普通股,并于同日完成登记上市。

(三)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4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向激励对象新增发行A股普通股237,000,000股已于2021年6月1日完成登记上市。

综上所述,公司的股份总数已由110,184.9267万股变更为134,050.7796万股,注册资本已由110,184.9267万元变更为134,050.779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至2021年10月14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0日(周四)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2021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伍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龚国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关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张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井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议案1、2、3项涉及董事和监事的选举,股东大会需逐项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916700

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联系人:高立宁、鲁建峰

邮政编码: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格内打上“√”。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龚国伟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捷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关峻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