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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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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树人学院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5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树人学院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目前协议双方的合作尚不涉及具体产业项目的落地实施和合作计划,后续如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9月28日,公司与浙江树人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就数字家政服务、未来社区建设以及高校融媒体平台建设等方向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拟发起设立好家政与未来社区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树人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一所由浙江省政协举办、省教育厅主管的社会力量办学本科高校。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学校开设50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优势建设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建设专业,3个省特色建设专业,同时拥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示范中心建设项目,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及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平台。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1年9月28日在杭州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公司与浙江树人学院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创新探索科研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宗旨,一致同意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和企业的市场优势,共同推进数字家政服务、未来社区建设以及高校融媒体平台建设等方向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在政策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家政服务数字化改革

双方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强在家政服务数字化改革领域的研究与探索,以期在家政服务数字化、业务在线化、运营数据化、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实现科技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数字家政服务标杆示范平台。

2、共同推动未来社区建设

双方将发挥各自在数字科技实践领域和应用学科的优势,整合各项资源,以应用为导向,将产业、研究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未来社区建设、智能运营并展开前瞻性应用研究,培育相关人才,并促进如智慧康养、数字家政服务、网络医院等场景、产业在未来社区落地,对全省乃至全国未来社区工作形成示范引领。

3、助力打造高校融媒体平台

公司凭借在融媒体科技领域的技术与资源优势,依托“天目云”省级融媒体技术平台,助力浙江树人学院打造融媒体平台,进一步巩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壮大主流舆论,提升校园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构筑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产业政策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

双方发挥各自在宏观政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优势,针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思路等进行专题研究,共同推动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发展领域的全面合作。同时,拟就双方合作的科研领域,共同推进科研成果、专业管理、技术人才、产业资金扶持、公司化运营等方面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5、人才培养与输送

双方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探索专业建设的新模式,共同推进新专业建设,协力共建高水平教师团队,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推动相关领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未书面告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则本协议按前述期限自动续签壹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框架合作协议,后期具体合作事项的实施情况需进一步明确,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十四五”时期以来,国家对数字经济发展及新型社区建设提出新部署、新要求,全国各地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数字城市”和“未来社区”建设逐渐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一环。作为数字经济大省,浙江省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推动数字生活服务等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推动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奋力打造数字生活服务强省。

公司围绕建设成为“浙江及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产业集团”为目标,近年来深度参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活综合应用等重点建设任务,参与组建和运营的数字浙江、杭州城市大脑公司,在“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政务服务改革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公司和浙江树人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双方紧抓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和未来社区建设等政策机遇的重要尝试。

浙江树人学院作为国家发改委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领跑学校、浙江省“五个一批”项目浙江省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联盟牵头单位,长期致力于家政和未来社区的实验研究,为家政服务业做了大量的智力支持和研发工作,在理论研究方面卓有成效。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探索研发家政服务数字化改革、未来社区建设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以产业政策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挖掘数字生活等领域发展机会,创新和延伸公司产业布局,并积极助力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协议双方的合作尚不涉及具体产业项目的落地实施和合作计划,后续如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50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浙数文化数字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数文化数字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95亿元,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墅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 人拟认缴出资1亿元,目前已签署《投资意向书》,后续尚需履行国资决策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出资以正式合伙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及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在杭州签署《浙数文化数字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浙数文化数字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外设立或运营的数字安全领域内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基金目标认缴金额出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5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95亿元,占基金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的59%,星路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0.05亿元,占基金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的1%,东方星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占基金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的20%。

同时,公司与拱墅产业基金于2021年9月28日在杭州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拱墅产业基金将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亿元,占基金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的20%。

(二)审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及东方星空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计认缴出资金额占基金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的79%,设立完成后合伙企业预计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一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戚娟娟

3、成立日期:2012年8月14日

4、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266号272室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运营情况:星路投资重点关注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科技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的成熟期股权投资。星路投资目前在管基金9支,分别为新线基金、星焕基金、人民浙报永柏基金、浙报中天基金、浙报中天壹号基金、星路必赢基金、星路鼎泰大数据基金、星路千采基金、星路华甬基金,管理规模共计约人民币20亿元。

9、经营业绩:截至2020年底,星路投资经审计总资产2,684.46万元,净资产1,441.95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96.10万元,净利润251.79万元。

10、备案情况: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私募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6292。

11、其他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持有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4.3%的股权,星路投资为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星路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不会增持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目前有限合伙人3名,分别为公司、拱墅产业基金和东方星空。

1、杭州拱墅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周晓兰

(3)成立日期:2017年3月20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608室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7)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拱墅产业基金100%的股权,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为拱墅产业基金的实际控制人

(8)其他关系:拱墅产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2、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梁楠

(3)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9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7-1号1幢329室

(5)注册资本:7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7)主要股东: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其他关系:东方星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数文化数字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尚未设立,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各有限合伙人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6、基金期限:合伙企业运作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基金到期后确需延长运作期,经持有全体有限合伙人权益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次,每次1年。

7、基金目标认缴金额: 不低于10亿元,首期目标认缴出资规模5亿元

8、目前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拱墅产业基金已签署投资意向书,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出资以正式合伙协议为准。

9、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10、投资方向:对在中国境内外设立或运营的数字安全领域内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退出方式:基金所投项目股权转让、实现IPO或与上市公司重组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

12、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投资管理团队介绍:

(1)戚娟娟:毕业于香港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新闻学学士。历任《中国企业家》杂志社记者、《福布斯》中文版编辑、新媒体项目经理、《财经》杂志社与财经网业务发展及市场副总监、财新传媒新媒体总监。具有15年的财经媒体采编及新媒体运营经验, 先后投资华奥星空、百分点科技、百融金服、起凡科技、奕奕数字、东方嘉禾、易娱游戏、在线途游、龙渊网络等项目。现任星路投资董事总经理,并担任百分点科技、东方嘉禾、在线途游、龙渊网络、海誉动想、机器之心、微步在线等公司董事。

(2)章炎辉: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文学学士。曾任中国报业协会报业经济研究委员会研究部主任、中北英皇影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内首家境外上市传媒公司北青传媒(1000.HK)广告品牌总监。专注传媒、影视、动漫领域的投资,先后参与或主导宋城演艺(300144)、 财新传媒、阜博通影音、随视传媒(430240)、唐人影视(835885)、红鲤鱼院线、在线途游、杰拉网咖、冠军冰场、分子优联等项目投资,并投资多部影视动漫作品。现任星路投资监事、投资总监,并担任杰拉网咖、分子优联董事。

(3)王律: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商科硕士。主要关注方向为互联网文娱、互联网教育以及软硬结合产品的应用和渠道。曾参与浙数文化(曾用名:浙报传媒,600633)非公开发行并收购杭州边锋及上海浩方等重大项目,先后参与投资杭州安恒软件、北京华奥星空、百分点科技、起凡游戏、易娱游戏,并负责投资朱雀软件、上海缔安软件、话机世界、蜻蜓FM、凯叔讲故事等项目。现任星路投资投资总监,并担任上海缔安董事。

14、运营情况

合伙企业为新设合伙企业,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15、备案登记情况

合伙企业将尽快办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登记备案工作。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运作期限

合伙企业的运作期自首次交割日起持续至满7年之日,包括投资期和回收期。其中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满5年之日;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间为回收期;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并经持有全体有限合伙人权益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延长合伙企业运作期2次,每次1年。

2、后续募集

(1)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托管理人在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后12个月内(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予以延长)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潜在投资者进行后续募集并完成后续交割。

(2)后续募集合伙人的首次实缴出资金额等同于假定该有限合伙人于首次交割入伙所累计应当缴纳的出资。除非普通合伙人决定减少或豁免,在首次交割日后入伙的后续募集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后续募集补偿金。

后续募集补偿金 = [该次后续交割日前基金的先前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该后续募集有限合伙人的后续募集出资额÷该次后续交割日时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 ×后续募集补偿金利率×计算期间(即首次交割日至后续募集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首期出资之日)。

后续募集补偿金利率 = 年单利百分之八(8%)或普通合伙人基于投资项目的价值增值而善意确定的更高的其他利率

3、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当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届时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按期足额缴付。

4、基金管理费

合伙企业在运作期内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的总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除外)的2%。

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普通合伙人不分担管理费。

5、收益分配

按照如下方式与顺序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1)投资成本返还: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百分之百(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按照单利8%每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

(3)超额收益分成:经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6、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即在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取得的累计项目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普通合伙人委派。有限合伙人可委派代表列席投委会会议,但不参与决策投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

8、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权利:普通合伙人将基于其认缴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等。

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妥善履行职责;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合伙企业运作期内,普通合伙人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等。

(2)有限合伙人

权利: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本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等。

义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有限合伙人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会议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合伙企业及其普通合伙人、投资业务、投资合作方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等。

9、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投资意向

(1)双方拟合作设立一支数字安全领域的投资基金。在合作设立基金的基础上,双方通过诚信合作,将建立、发展和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达到共赢。

(2)拱墅产业基金拟意向出资1亿元参与基金投资,且不超过基金实际募集规模20%。

2、其他事项

(1)本投资意向书为双方为基金的设立及运作的初步合作意向。拱墅产业基金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根据《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将项目报送区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决策,按照决策要求决定是否实施项目投资。

(2)本投资意向书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投资意向书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推进基金的组建和设立,尽快实际运作和投资。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浙江全面开启数字化改革新征程,加快推进数字浙江建设目标,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随着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入,网络空间安全风险加速渗透,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已逐渐成为数字浙江乃至数字中国建设的“刚需”。

目前,公司以建设成为“浙江及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产业集团”为目标,全力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数字科技产业,深入探索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助力浙江省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和数字化改革,为行业发展探路和示范。本次公司与星路投资、拱墅产业基金、东方星空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有利于公司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立足多年来在数字交易、数字安全等领域内探索积累的市场经验、技术力量和人才团队,对数字安全领域的优质潜力企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布局,服务公司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同时,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星路投资作为聚焦文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安全等产业领域投资的先行者与专注者,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优良的过往投资业绩。本次公司与星路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有利于在相关领域内挖掘优质的储备项目,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和募集风险

合伙企业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最终设立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目前基金已完成首期目标认缴金额的募集,但后续仍存在基金目标认缴总金额募集不足的风险,其中拱墅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参与基金首期认缴,已签署投资意向书,但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出资以正式合伙协议为准。

2、投资风险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运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

3、行业法律及政策风险

数字安全行业发展尚不成熟,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基金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51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

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9月28日,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成立于2019年4月,以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研究中心为主体,承担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建设任务。经过近三年的建设,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组建了一支国际顶尖安全专家领衔的具备一流科研水平的师资团队,包括图灵奖得主、ACM会士、IEEE会士、国家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等20余位优秀人才。学院坚持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国际影响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特色与优势,已成为国内外网络空间安全学术研究的一流力量。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1年9月28日在杭州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以实践成果夯实理论基础为宗旨,一致同意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和企业的实践经验,共同探索数字安全等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机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孵化、产业投资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二)合作内容

1、搭建合作平台

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在前沿、新兴领域共同建立相应的创新平台,以深化双方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合作。双方根据当前阶段合作需要,拟就网络空间安全领域合作一致同意共同支持创建“数字安全联合实验室”,以期在数字政务、智慧城市、大数据与软件安全、云安全等方面实现科技创新与产学研融合发展。

2、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拟就双方合作的科研领域,共同推进科研成果、专业管理、技术人才、产业资金扶持、公司化运营等方面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3、产业政策研究

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发挥各自在宏观政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优势,针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思路等进行专题研究,共同推动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发展领域的全面合作。

4、人才引进与培养

(1)建立校企深度融合联动的高层次人才引育机制,吸引和支持海内外优秀学者加盟共建项目。

(2)开展相关教学实践、科研实习等活动。

双方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教学实践、科研实习活动,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在共同议定的相关领域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推动该领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5、产业孵化与投资

共同探索数字安全领域新业态、新科技、新产品,充分利用双方产业资源和科研优势,共同探索推动产业孵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通过项目研发与投资等方式发展、培育新兴细分领域优质项目,提高各自竞争力、实现外延发展的同时,推动有关产业生态协同与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未书面告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则本协议按前述期限自动续签壹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框架合作协议,后期具体合作事项的实施情况需进一步明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浙江全面开启数字化改革新征程,加快推进数字浙江建设目标,努力成为“重要窗口”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随着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入,网络空间安全风险加速渗透,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已逐渐成为数字浙江乃至数字中国建设的“刚需”。

公司围绕建设成为“浙江及国内领先的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产业集团”为目标,在深度参与和积极助力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过程中,持续关注数字安全技术和产业领域发展,并在数据交易、信息安全等领域进行了有效尝试,积累和培育了一定的市场经验、技术力量及人才团队。

本次公司与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双方推进网络安全领域产学研融合的重要举措,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整合优势资源,以产业政策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探索数字安全领域新业态、新科技、新产品,探索延伸公司数字科技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助力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数字化改革和数字文明建设。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协议为准。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5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工商大学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目前协议双方的合作仅基于政策研究、理论构建、模型开发以及应用探索,尚不涉及具体产业项目的落地实施和合作计划,后续如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 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9月28日,公司与浙江工商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就共同富裕的政策理论研究、数据模型开发构建以及科技研究成果转化探索,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并拟发起设立共同富裕联合实验室,发挥双方优势,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工商大学是教育部、商务部确定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建设成为一所商科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1个教育部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3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2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一带一路”建设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A类),6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1年9月28日在杭州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公司与浙江工商大学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创新探索科研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宗旨,一致同意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和企业的市场优势,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理论研究与探索,在政策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二)合作内容

1、加强共同富裕研究与探索

双方合作进一步加强共同富裕研究与探索;开展中国共同富裕模型开发及应用研究,运用政策仿真、大数据等方法形成多层次、多维度共同富裕研究成果;通过理论构建、数据建模与可视化展示,打造全国共同富裕理论研究和战略咨询高地,增强国际国内影响力传播,促进政产学研合作。

2、产业政策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

双方发挥各自在宏观政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优势,针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思路等进行专题研究,共同推动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发展领域的全面合作。同时,拟就双方合作的科研领域,共同推进科研成果、专业管理、技术人才、产业资金扶持、公司化运营等方面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3、人才培养与输送

双方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探索专业建设的新模式,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推动相关领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未书面告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则本协议按前述期限自动续签壹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仅作为框架合作协议,后期具体合作事项的实施情况需进一步明确,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新部署、新要求,浙江省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公司紧抓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政策机遇,立足多年来在数字文化和数字科技产业领域积累的技术、市场、人才等先发优势,与浙江工商大学在科研技术、理论研究方面的学术优势有效结合,推进共同富裕理论研究和探索,推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本次公司与浙江工商大学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双方共同推动共同富裕方面理论创新的重要举措。浙江工商大学作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突出,相关社会科学研究团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本次合作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以政策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探索延伸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并为实现全民共同富裕提供理论研究和经验探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协议双方的合作仅基于政策研究、理论构建、模型开发以及应用探索,尚不涉及具体产业项目的落地实施和合作计划,后续如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协议,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本次双方合作内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因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双方合作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