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未根本遏制
[□实习生 但有为 本报记者 唐昆] 2006-04-22 00:00

 

  □实习生 但有为 本报记者 唐昆

  

  国有商业银行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比较脆弱,案件反弹的压力仍然很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蒋定之在银监会近日召开的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上述表示。

  蒋定之说,在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国有商业银行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小案件仍时有发生,决不能掉以轻心。

  蒋定之认为,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还未真正到位,经营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内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脆弱,监管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据银监会统计,一季度,国有商业银行共发案55件,是去年以来总体案件数量最低的一个季度;大案数量下降,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为15件,是去年以来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最低的一个季度。

  据统计,一季度,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涉案金额5.63亿元,同比下降6.4亿元,新发案件比率进一步下降,国有商业银行案件数占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数比重降至32%,比去年四季度下降两个百分点。

  蒋定之表示,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巩固成效,明确重点,狠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类案件,深入开展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效解决部分基层分支机构管理薄弱的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切实建设好防范案件的第一道屏障。

  除此之外,国有商业银行还必须加快改革步伐;认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大“问责”落实;在高度重视员工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的基础上,提高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

  蒋定之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认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加大“问责”落实。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的整体效率,创新监管制度和方法,提高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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