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4-22 00:00

 



  (上接C35版)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公司于200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公司控股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盛集团”)于2005年8月18日签定的《股权托管协议》,该协议约定将东盛集团持有的新疆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特药公司”)的14%的股权托管给公司,并由公司享有该股权除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双方同时约定,自东盛集团收到公司股权托管风险金之日(2005年1月13日)起,公司即可取得该受托管理股权的应获分配利润以及其他股权收益。因公司原先已持有新疆新特药公司36%的股权,经过本次受托管理东盛集团持有的新疆新特药公司14%的股权,使公司拥有了对新疆新特药公司的控制权,故公司本期将新疆新特药公司纳入了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并合并了新疆新特药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9-12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支付的股权托管风险抵押金为1,764万元,根据该股权托管风险抵押金的性质,公司将该笔支出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相应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6,504,670.2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项目。

  对上述股权托管所取得的收益公司按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财会 [2001]64号)进行处理,本期确认的“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为1,611,426.74元。

  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新疆新特药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 2005年12月31日主要资产负债表数据:

  

  2、2005年9-12月主要损益表数据:

  

  董事长:叶继革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潜江制药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06-005号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年度

  股东大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上午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张斌、独立董事王永海、赵家良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特分别书面委托董事王崇信、独立董事王仁祥、曾凡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对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经大会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7,927,333.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780,659.11元,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53,325.89元。

  鉴于公司2005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的现况,而且公司在2006年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的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结合大信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拟支付大信2005年度审计报酬45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此等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东盛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公司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同时可以完善控股子公司新疆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结构,培养多层次销售体系,扩大销售规模,提高销售利润,最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2006-007号)。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时代阳光商业股权的议案》。

  鉴于该公司销售额较高而盈利能力较低的情况,公司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通过该项股权转让事宜,将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湖南时代阳光商业有限公司转让出去,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范围,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项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见股权转让公告(2006-008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九、第十、十一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头孢粉针分装项目投资及项目投资贷款的议案》。

  该项目投资的详细情况,见项目投资公告(2006-009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潜江市支行办理4000万元贷款续贷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潜江市支行申请办理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续贷,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公司部分土地、房屋作为抵押。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9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湖北东盛制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转让时代阳光商业股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5月1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22日(上午8:00-下午5:00)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

  联系人:吴伯玉 陈丽玲

  联系电话:027-59409631, 59409632

  传    真:027-59409631

  E-mail:stock@qjzy.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出席2006年5月26日上午9:00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湖北东盛制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指示,则由受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简称:潜江制药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06-006号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上午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28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召集人陶朝晖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派监事张贤圣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一、二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潜江制药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06-007号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东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盛”)、新疆新特药民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特药”)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3号东盛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郭家学

  注册资本:39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的经营;中药、西药保健品的研究、开发。

  (二)关联关系

  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为东盛科技的控股子公司,而东盛科技为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

  (1)湖北东盛于2006年3月6日与东盛医药签署了《经销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东盛医药将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在全国独家经销湖北东盛生产的杰奇、瑞珠、安利星、宝彤、色甘酸钠及其他ME装产品。

  (2)公司与东盛医药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执行2004年3月22日双方签定的《经销协议书》。

  2、采购商品

  新疆新特药与东盛医药于2006年1月1日签署了《一级经销商购销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新疆新特药作为东盛医药的一级经销商,将在2006年内负责东盛医药盖天力、维奥欣、小白糖浆、白加黑24s、四季三黄、信力、宁敏等产品在新疆自治区的销售。

  (二)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湖北东盛与东盛医药签署的《经销协议书》。

  (1)签约日期、地点、生效时间:2006年3月6日在东盛医药会议室签署,该经销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交易的标的:湖北东盛生产的杰奇、瑞珠、安利星、宝彤、色甘酸钠及其他ME装产品。

  (3)定价依据:协议双方以瑞珠在湖北省物价局备案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其他产品以湖北省物价局所定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4)交易结算方式:

  ① 根据东盛医药“定单”所需的品种、规格、数量,湖北东盛向其指定的地区发货,其运费及途损由东盛医药承担。湖北东盛在产品发出后,应及时将增值税发票以特快专递方式寄给东盛医药;东盛医药也应在收到产品并验收无误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② 东盛医药根据每月实际采购量按约定价格以现金、电汇的方式向湖北东盛支付货款。

  ③ 为确保产品原辅料的生产备料和及时供货,东盛医药在发出“订单”后的5日内预付湖北东盛50%货款,出库当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及运费。

  (5)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未提出书面修改、变更或解除意见,协议将自动续展。

  2、新疆新特药与东盛医药签署的《一级经销商购销协议书》。

  (1)签约日期、地点、生效时间:2006年1月1日在东盛医药会议室签署,该购销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交易的标的:

  盖天力、维奥欣、小白糖浆、白加黑24s、四季三黄、信力、宁敏等产品。

  (3)交易价格:上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统一供货价。

  (4)交易结算方式:

  ① 东盛医药仅接受电汇及银行汇票方式结算。

  ② 东盛医药按照新疆新特药的回款时间给予其市场统一的佣金。

  ③ 新疆新特药每月5日前须向东盛医药提供上月真实的产品进、销、存状况并免费打印产品销售流向单(加盖红章),东盛医药以此并根据其回款结算佣金,每季度结算一次。

  (5)合同的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盛医药注册资本3900万元,主营中西药品的代理销售、批发以及新药产品的研发工作。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576万元、净资产21388万元,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319万元,实现净利润987万元。

  公司及湖北东盛在选择与东盛医药合作时,已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与其的销售商品交易不会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医药企业,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其日常发生的经营业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更好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湖北东盛、新疆新特药需签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

  1、销售商品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湖北东盛将充分利用东盛医药遍及全国29个省市的58个省级营销中心、173个地级办事处、近千名销售人员,将公司及湖北东盛产品纳入其强大的营销网络之中,以较低的营销成本迅速参与全国市场竞争,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使双方共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及湖北东盛的产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公司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

  2、采购商品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新疆新特药将发挥其区域优势,在促使东盛医药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的同时,扩充新疆新特药品种销售范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双方销售共同增长。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完善新疆新特药的产品结构,培养多层次销售体系,扩大销售规模,提高销售利润,最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叶继革、郭家学、王崇信、张斌、田红应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其余出席会议董事全票通过了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仁祥、曾凡波事前书面认可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议,本人认为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该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2、经审查,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原则,程序规范,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同意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三)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新疆新特药与东盛医药签署的《一级经销商购销协议书》;

  4、湖北东盛与东盛医药签署的《经销协议书》;

  5、公司与东盛医药签署的《经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潜江制药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06-008号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时代阳光商业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对所持有湖南时代阳光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阳光商业”)股权的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使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减少时代阳光商业。

  ◆本次股权转让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与湖南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湖南时代阳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阳光制药”)就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时代阳光商业的股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将本公司持有的时代阳光商业46%的股权全部转让予时代阳光投资集团和时代阳光制药。该股权转让后,时代阳光投资集团和时代阳光制药分别拥有时代阳光商业36%和10%的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时代阳光商业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无其他附加条件,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出售行为,亦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本公司

  (二)受让方: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时代阳光制药

  1、名称:湖南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

  法定代表人:朱光葵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产业投资

  2、名称:湖南时代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区萍州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朱光葵

  注册资本:4250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制造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名称: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

  法定代表人:朱光葵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凭本企业许可证);销售日用百货、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4,654,678元,净资产30,453,394元,2005年全年销售收入395,899,186元、净利润80,922元。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出资1380万元对时代阳光商业进行增资扩股,持有其46%的股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1、公司将其持有时代阳光商业36%股权转让予时代阳光投资集团;

  2、公司将其持有时代阳光商业10%股权转让予时代阳光制药。

  (二)转让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三方同意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商业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为依据确定。

  2、参照《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时代阳光商业2005年12月31的净资产值,三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1449万元,其中,时代阳光投资集团向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1134万元,时代阳光制药向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315万元。

  3、上述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时代阳光制药向公司支付完股权转让总价款的95%。

  (2)本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时代阳光制药向公司方支付完股权转让余款。

  (三)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生效条件及相关安排

  1、协议经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自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时代阳光商业的主营为医药商业,但在完善本公司医药流通网络方面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对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鉴于该公司销售额较高而盈利能力较低的情况,该股权转让后,将对公司合并销售收入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净利润的影响甚微,也不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截止本次股权交易,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该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涉及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变动。

  (二)该股权转让后,公司亦同时解除本公司对本公司大股东东盛集团持有的时代阳光商业5%股权的托管。

  (三)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王仁祥、曾凡波对本次股权转让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股权转让在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时代阳光制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潜江制药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06-009号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孢粉针分装项目投资

  及项目投资贷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头孢粉针分装项目

  2、 建设地点:本公司潜江市杨市生物医药工业园区内3#和4#厂房内

  2、建设规模:年产1.2亿支的粉针分装能力

  4、建设内容:拟在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杨市生物医药工业园区现有厂房内安装建设生产线,主要进行需购置及安装配套的工艺设备(西林瓶洗瓶机、超声波洗胶塞烘干联合机组等)上线及公用工程(配电、给排水、制冷系统、净化空调)等。

  4、项目投资规模:项目静态总投资为42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386万元。

  5、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6、项目进度安排:预计2006年9月份建设完成,而后进行GMP认证申报工作,并尽快投入生产、产生效益。

  二、项目前景及销售预测

  公司头孢粉针分装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品种类为头孢类抗菌素,选择头孢唑林钠、头孢拉定、头孢噻肟钠等市场成熟、投产见效期最短的品种为首批产品。

  头孢类抗生素产品一直在国内药品市场独占鳖头,作为最重要的临床治疗用药,在我国抗生素用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头孢类产品占据了抗生素市场将一半的市场份额。

  随着国内医药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头孢菌素市场也有高速发展势态,尤其是头孢呋辛钠、头孢噻肟和头孢哌酮及其复方制剂等仍然处于成长阶段。

  本项目建成投产并达到满负荷生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8045万元,利润总额998万元。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分散公司的产品风险。对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加公司长期的利润增长渠道,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项目贷款

  鉴于该项目良好的投资前景,同时该项目属于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规定要求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该项目建设资金在公司自筹2288万的同时,拟在潜江市汇桥投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条件下,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980万元,贷款期限5年。

  五、其他事项

  该投资项目额,在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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