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2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毛木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小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平稳,完成供水量为70,370,490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7.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770,156.6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5%;实现净利润6,939,379.2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91%。

  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青云水厂三期和牛行水厂相继投产,导致本期新增折旧402万元,所以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一般而言,每年一、四季度较二、三季度生活用水量相对减少。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 2006 年1月16日与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收购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260,000元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1%的股权,上述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收购已经完成。收购后,本公司直接持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

  2、本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公布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本公司经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06年3月8日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方案;

  4、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24日收到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国资产权字[2006]72号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本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木金

  200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G水业    编号:临2006-01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6年4月10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11人,总有效票数为11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培良、史忠良和董事郑克一三人组成, 张培良为主任委员即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全金、陈贤德和董事李雪兰三人组成, 王全金为主任委员即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董事会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预算2006年支付其审计报酬为27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修订后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认为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修订后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06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核定,2005年公司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总额为1804781元(含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第二、三、四、六、七项尚须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G水业    编号:临2006-01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0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以上第二、三项议案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G水业    编号:临2006-01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日期: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点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南路292号青云水厂内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以上1至5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告详见2006年1月19日《上海证券报》)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5月16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5月17日至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南路292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戴昌新 杨涛

  电话:0791-5235057传真:0791-5226672

  邮编:330001

  9、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〇六年  月  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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