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2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坚力先生、总裁周来发先生,财务总监秦军先生,财务负责人范秋栢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2006年第一季度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新一年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发展,与时俱进”的观念,围绕2006年度经营目标,坚持走技术研发与市场相结合的道路,加速开发具有市场需求潜力的各种阀门、医药、发电设备等产品,不断优化产品品种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分析总结上年度生产经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人才、品牌、装备等各种优势,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向科技和管理要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效益质量。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87.6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6.73万元,实现净利润 411.38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和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未有收到参股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利润总额构成发生较大变化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6-00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1012.3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45%。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47,965,050.50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96,505.05元,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82,047,56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25,216,105.45元。

  同意董事会提出的以2005年底股本17,087.3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8,543,665.0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16,672,440.45元,结转2006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公司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4549.5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本议案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11012.33万股赞成,占出席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罗浩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此大会的审议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6-00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年4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准时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广东明珠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黄子丹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经总裁提名,以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通过聘任黄子丹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子丹,男,1959年10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1980年至1996年在兴宁市毛巾厂工作,历任生技科长、办公室主任、厂长、党总支书记。1997年至1998年在早晨毛巾企业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2003年在兴宁市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书记。2003年至2006年在兴宁市纺织企业集团公司工作,任总经理。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独立意见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聘任黄子丹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聘任高管人员履行了法定程序,聘任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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