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0版)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5年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68,357,576.46元(合并净利润67,249,433.52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为6,835,757.6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835,757.65 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4,686,061.16 元,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60,980,564.13元,减去本年分配2005年红利42,000,000.0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666,625.29 元。
公司拟以2005年末股本总数2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61,600,000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2,517,175.91 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拟在上半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 产 负 债 表 (一)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麻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浩水
资 产 负 债 表 (二)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麻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浩水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度
编制单位: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麻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浩水
现金流量表
2005年度
编制单位: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麻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浩水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麻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浩水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06年1月16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并考虑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标准的议案,将坏账比例作如下变更: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估计变更前2005年提取坏账准备3,841,638.61元,估计变更后2005年提取坏账准备10,578,028.32元,该项估计变更使得2005年管理费用增加6,736,389.71元,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减少6,736,389.71元,利润减少6,736,389.71元。
2.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地质探矿费核算方法的议案,根据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对地质探矿费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地质探矿费的核算方法作如下变更:原矿山企业地质探矿费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并形成固定资产,现变更为地质探矿费计入当年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得小于:[(当年发生的地质探矿费/当年探矿新增金属储量)×当年消耗金属储量],如果当年消耗金属储量大于当年探矿新增金属储量则本年发生的地质探矿费须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中。当年度净新增储量所对应的地质探矿费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按受益年限摊销。
采取新的核算方法后,使2005年公司当期净利润减少2,361,455.28元。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公司200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组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公司”)的议案,2004年9月12日,公司与李子公司股东天水三星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股权重组协议,受让天水三星有限公司持有的李子公司65%的股权,价款为4,641万元。公司于2004年9月21日将股权转让款4,641万元支付完毕。2005年3月,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完成,公司本期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2005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拟由公司与新疆和布可赛尔蒙古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组建新疆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97.56%,新疆和布可赛尔蒙古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2.44%;2005年12月26日,新疆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由于新疆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尚未开始经营,本期仅合并其期末资产负债表,及注册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3.2004年年报,公司仅仅合并了新收购的湖北三鑫公司、山东鑫泰公司和苏尼特金曦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未合并利润表。2005年,上述三家公司的利润表列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 宋鑫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