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证券代码:600311 公告编号:2006-007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505.5万股社会法人股和1436.5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合计69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0%)因标的2,101,578.14元的经济纠纷涉讼事项已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4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
在司法冻结之前,甘肃省武威荣华工贸总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法人股已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司法冻结,此次冻结为轮侯冻结。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