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1股。
2、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5日。
3、 复牌日:2006年4月27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 自2006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鲁信”,股票代码“60078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下午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4月1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98.64%,其中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85.73%,非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1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011.776万股股票作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取流通权的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1股股份的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公司5家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一致同意按相同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前述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5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3738.29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高新投及鲁信控股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保证所持有的鲁信高新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鲁信高新非流通股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1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27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鲁信”,股票代码“60078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了。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高新投及鲁信控股保证所持有的鲁信高新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鲁信高新非流通股股份。
注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它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颜卫国、房宁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车站街69号
邮政编码:255055
联系电话:0533-2980151-8300
2、实施本次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均维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补充保荐意见书》;
4、《补充法律意见书》;
5、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70号)
特此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高新 公告编号:临2006-19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