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朱永芃董事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刘彭龄董事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周大兵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陈斌先生,财务部经理王存福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4.1 本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2.4.2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4年4月8日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59元人民币。(详见2004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本报告期末,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6.59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69,923,000元公司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25,779,710股;尚有1,830,077,000元的公司转债未转股,占公司转债发行总量的91.5%。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由于公司控股企业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分别于2005年4月和7月投产,公司的发电能力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已累计完成发电量108.3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完成101.33亿千瓦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0.01%和10%。
2006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各发电企业电量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我公司为该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按40%比例并表,发电量按机组投产后的发电量40%统计。
2.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均不包含试运行发电量和试运行上网电量。
但由于燃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本报告期燃料成本较去年同期上涨,毛利率有所下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将加强管理,一方面通过强化包括燃料在内的各项成本管理,努力降低公司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在建项目管理,控制在建项目建设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还通过对原有机组进行技术改造等手段,增加公司的机组发电能力的同时,降低运行机组的煤耗。同时,公司积极推动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本报告期,公司参股的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贡献净利润5830万元。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桓仁发电厂、国电电力太平哨发电厂为水力发电厂,受季节性影响较大。
本公司所属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为热电联产电厂,受季节影响较大。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是中国银行总行。
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信状况未发生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6.53亿元,资产负债率69.61%。根据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偿债计划和措施,公司对未来年度还债的安排如下:
(1)安排相应资金,在每年的利息支付日,支付可转债利息。
(2)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公司效益,增强投资者信心,鼓励投资者转股。如到期仍未转股,公司将凭借每年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直接、间接的融资渠道融入资金以及担保人的支持等措施筹措相应资金,履行偿债义务。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大兵
200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