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4-24 00:00

 



  (上接C43版)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4年公司出资7.76亿元,在陕西省榆林市控股设立了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60万吨甲醇、20万吨醋酸及其配套煤矿项目筹建。由于该项目处于项目建设期,目前尚未产生利润。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董事会建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建议在按一贯坚持的股息政策向股东派发2005年度现金股息外,额外向股东派发2005年度特别现金股息。按着一贯坚持的股息政策派发2005年度现金股息7.377亿元(含税),即每股0.150元(含税);额外向股东派发2005年度特别现金股息3.443亿元(含税),即每股0.070元(含税)。上述两项股息合计10.820亿元(含税),即每股0.220元(含税)。该等股息分配方案将由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并于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若被通过)发放给本公司所有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金股利将以人民币计算和宣布。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以下统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2005年12月7日完成收购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95.67%股权程序,收购价款为5.8401亿元。菏泽能化公司负责公司在山东省巨野煤田的煤炭资源开发工作。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通过中国银行济宁分行向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信佳”)提供了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因山东信佳未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6日依法拍卖委托贷款保证人联大集团有限公司(“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9亿股股权(“抵押股权”),成交价格为3.5元/股,成交总价款为10.115亿元。

  抵押股权拍卖的买受人在履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查程序并完成抵押股权过户程序后,支付拍卖价款,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置。法定程序完成后,公司将收回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并及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抵押股权拍卖的法定程序尚未完成。

  除上述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成立时即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境内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职责:出席了本公司200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和建设性意见,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境内外监管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2005年度薪酬、聘任董事、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对公司2004年度、2005年半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依据香港联交所监管规定,对公司200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注:(1)经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濮洪九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范维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可以采用传真方式出席会议进行表决。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8 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张颖、陈颂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06)第P06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05年12月31日

  

  王信                             吴玉祥                     张宝才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2004年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合并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报表。该目前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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