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4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敏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应对日本即将实施的“一律基准”政策,适当调整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同时由于人民币升值及矿石业务未实现销售等原因,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由于去年以来对外投资的增加及余姚项目、松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本期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392.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2.69万元,下降14.93%,毛利率为20.78%,比上年同期下降3.78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413.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6.84万元,下降45.60%。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其所处的行业受季节的影响较为明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省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慈溪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该交易事项已于2006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鉴于以上交易尚未履行,因此尚未计入2006年第一季度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海通食品集团余姚有限公司自2006年2月22日起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向农业银行贷款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类型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务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本公司于2005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海通食品集团余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永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俞惠明共同出资成立宁波海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海通置业”),海通置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海通置业注册资本的60%。海通置业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董事长陈龙海担任;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飞翔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位股东共同投资组建“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恒隆”),慈溪恒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慈溪恒隆注册资本的5.88%;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董事长陈龙海担任;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经济咨询服务。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2006年4月20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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