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化大股东提前兑现还款承诺
[□本报记者 丁昌] 2006-04-24 00:00

 

  □本报记者 丁昌

  

  沧州化工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了其对公司所有占款11263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至此,在沧州化工股改尚未进入表决阶段,沧化集团已提前完成股改还款承诺。此前沧化集团在股改说明书中承诺,在实施股改后3个月内偿还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公司表示,此次沧化集团及时解决还款问题,一方面表明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决心,另一方面表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诚意,从而更好的推进股改。在此次股改过程中,为了确保流通股股东利益,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除股改对价从最初的10送2.8股调整为10送3.4股外,大股东还将及时解决被质押或冻结的部分股权,以保证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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