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股改对价执行人暂成悬念
[□本报记者 夏峰 袁小可] 2006-04-24 00:00

 

  前两大股东所持股权待价而沽

  □本报记者 夏峰 袁小可

  

  双汇发展两大股东均拟将所持公司股权予以转让,使得公司股改对价的最终支付人暂时成为悬念。

  双汇发展曾于本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从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获悉,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意向受让方的资料审核和资格确认已经结束,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协商,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的产权受让方。

  消息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双汇集团定于今日就其整体转让举行招投标,“潜龙在渊”的国际资本巨头们将正式浮出水面。据了解,目前中标希望最大的为CCMP及高盛集团,前者为JP摩根旗下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相对而言,高盛由于持有相当数量的雨润股份,招致“同业竞争”嫌疑而处于下风。对于竞标价格,该人士曾告诉记者,“转让价格要比外界预期的低很多”。此前,业界估计双汇的整体转让价格将高达数十亿元。

  在控股股东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的最终买家尚未浮出水面的同时,双汇发展的第二大股东漯河海宇投资也决定将其持有的双汇发展股权予以转让。双汇发展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海宇投资通知,经海宇公司股东会研究,海宇投资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

  双汇发展今日公布的股改方案披露,海宇投资承诺,将以协议方式约定,如果其转让持有双汇发展股权事宜在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股权受让方须执行此次股改相应对价安排,并完全履行海宇投资在本次股改中所有承诺。否则,将不转让上述股权。如果该项转让在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未能完成,则仍由海宇投资执行相应对价安排,并完全履行在本次股改中所有承诺。

  此外,双汇集团实际控制人漯河市国资委承诺,将以协议方式约定,如果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在股改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过户手续,产权受让方须接受本次股改方案中双汇集团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并保证双汇集团完全履行在本次股改中所有承诺。否则,将不转让上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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