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超过正规出租车的隐忧
[□贾图] 2006-04-24 00:00

 

  □贾图

  

  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非法运营,这样的车被称作“黑车”。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目前北京的“黑车”数量有7.2万辆,已超过正规出租车的数量。在竞争中,正规出租车败给了“黑车”。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好活都被他们(‘黑车’)抢走了,我们只能捡漏的了。”

  正规出租车竞争不过“黑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执法部门管理不力。近年来,北京市出了不少次“重拳”打击“黑车”,并且曾计划在2005年前打绝北京城三环以内的所有“黑车”,但是,“黑车”越打越多,以至于超过了正规出租车的数量。如此结果,执法部门不知作何感想。

  执法不力导致其承诺不能兑现,对执法者信用以及形象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如果继续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只会使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遭到严重损害。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黑车”猖獗源于出租车行业的暴利,当然,这个暴利落到了出租车公司手中。今年元月,美国塞拉尼斯公司中国区总裁程嘉树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假定出租汽车公司完全通过银行借贷来融资……那么,9万元投资一辆新车,8年之间(新车报废年限)会产生13.1万元的净现值,而其内部报酬率为49%!暴利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

  与正规出租车相比,“黑车”不用缴纳份钱———正规出租车司机每月的收入大部分缴了份钱,其利润的起点很低。假如正规出租车司机挣四、五千元以上才算自己的,那么黑车一起步就开始为自己赚钱了。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之下,正规出租车很难与之展开竞争。

  由此,两种不平等的竞争格局就出现了。正规出租车受到高额份钱的束缚,而“黑车”轻装上阵,竞争结果显而易见。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竞争环境的公平,没有这个基础,就会进入无序竞争状态。最终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守法者被淘汰出局,违法者大行其道,远离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准则。

  事实上,“黑车”猛增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已经开始显现。一位正规出租车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我现在最大的理想是买一辆新车,开上黑车到小区门前趴活儿去,您别笑我,真的。那样,没有份钱的压力,除了油钱,全是自己赚的。”当一个守法公民最大的理想是开上“黑车”,这意味着什么?

  出租车的高额份钱,归根结底,是由出租车经营权有偿转让滋生出来的怪胎。出租车经营权本来是社会公共财富和社会公共资源,但由于政府将其有偿转让出去,导致经营权成了一小部分人手中的垄断特权。而在国外,出租车作为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政府是不能进行有偿转让的。因而,国外各大城市的出租车都是由个人独立经营。即便在国内,许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也都把出租车经营权作为城市公共社会资源进行市场化出让、拍卖。

  经营权作为公共资源,理应无偿使用,让利于民。在这方面,海南省走到了前面。该省法制办已将制定出台《海南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据悉,新办法考虑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改为无偿使用。

  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秩序,是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的职责,在“黑车”越打越多的情况下,人大应该依照程序对有关部门进行询问和问责,促成有关部门负起责任。有关部门也应对公共质疑已久的出租车公司暴利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将正规出租车从沉重的份钱下面“解救”出来,让他们因为遵守法律得到更多的回报,同时,让违法者付出惨痛的代价而不是高昂的回报。如此,才能将人们引领到敬畏法律、依法经营和竞争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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