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境外投资将获政策支持
[实习生 施晓晓 本报记者 喻春来 薛黎] 2006-04-24 00:00

 

  □实习生 施晓晓

  本报记者 喻春来 薛黎

  

  新一轮的国内企业境外投资高潮将至。记者昨日从“2006第二届并购国际论坛”上获悉,商务部等部门正在加快境外投资法立法的进程,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境外企业管理处处长李永军23日在“2006第二届并购国际论坛”上表示,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全面规范境外投资行为的法律,各个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

  他还透露,国家下一步将减少行政干预,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企业“走出去”的程序,并在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保险、人员出入境的政策支持方面,对国企、民企等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并清理各部门现有文件中与以上政策不符的条款。

  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对外投资增速达25%左右,去年直接投资额达到70亿美元,但我国的对外投资还不到吸引外资累计总额的十分之一。

  李永军称,我国境外投资已经有20多个年头,去年底累计的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17亿美元,对外并购已经成为对外直接投资当中的重要方式。

  他预计,未来5年,对外投资额可望达到600亿美元左右,每年达100多亿,大规模的境外投资的趋势很快将会出现。

  “1999年之前,国家对境外投资的态度和政策没有鼓励性。”李永军表示,下一步,国家将加大鼓励对外投资政策的制定。

  另外,在加大鼓励的同时,商务部与相关国家积极签署司法协定、贸易投资协定和领事保护协定,用法律的手段保障中国企业在外的合法权益,为企业争取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排除各种壁垒和障碍。目前,商务部与有关国家已经签署了将近120份的投资保护协定。

  在论坛上,各路专家针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目标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北京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关锦欣律师认为,从中石油收购尤尼科案例中得出这样一个教训,国内的公司在收购目标公司的时候,完全可以通过离岸公司来收购目标公司,而不是采用母公司来进行收购,因为离岸公司股东的财务状况是不被披露的,因此很难了解到离岸公司幕后的操纵者,从而提高收购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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