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拟实施期权激励
[□本报记者 李小兵] 2006-04-24 00:00

 

  潘刚 本报记者 史丽 摄
  □本报记者 李小兵

  

  伊利股份决定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方式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信息来自于伊利股份今天公开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此前,在伊利股份股改方案中,大股东在追送条款中曾表述说,当2006年度、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增幅17%以上时,第三方账户中1200万股股票50%部分将在该年度财报经股东大会审议后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实施。

  根据伊利今天发布的草案,伊利股份将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公司说,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占当前伊利股份股票总额的比例为9.681%。而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1股伊利股份股票。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8年内。

  从二级市场情况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7.85元。

  不过,伊利股份提示说,由于2006年4月10日公司实施了10转3.2的公积金转增方案及每10股派现2.6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通过对3月10日的收盘价作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

  草案显示,伊利股份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

  公司强调,受激励人员需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并列出具体名单如下:总裁潘刚;总裁助理胡利平、赵成霞、刘春海及其他29名核心业务骨干。其中,潘刚、胡利平、赵成霞、刘春海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而其他29名核心业务骨干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4052股。

  在该草案中,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总裁潘刚先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30%,其获授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43%。

  此外,伊利股份在草案中提出的其他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分配情况是,总裁助理胡利平、赵成霞、刘春海各50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各为10%;29名核心业务骨干总计20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为40%,占授予时伊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3.8724%。

  根据公司规定的禁售期,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另外,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获得的股票,自行权之日起1年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而且,首期行权时,伊利股份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从经营业绩来看,伊利股份成绩不俗。

  今天同时发布的季报显示,200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367.37万元,较同期增长38.17%,实现利润总额13124.79万元,较同期增长12.87%,实现净利润9199.63万元,较同期增长20.40%;每股收益0.24元,同比增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