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通知和本所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记账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券及回购品种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于2006年4月26日起在本所上市。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12%,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6年4月17日,每年4月17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09年4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交易方式为现券和买断式回购,均按证券账户进行交易。本期国债暂不计入回购标准券库。
三、本期国债现券上市交易的证券简称为“06国债(4)”,证券代码为“010604”,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四、本期国债买断式回购可同时在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本期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7天品种证券简称为“0604R007”,证券代码为“203055”,履约金比率为1.5%;28天品种证券简称为“0604R028”,证券代码为“203056”,履约金比率为3.0%;91天品种证券简称为“0604R091”,证券代码为“203057”,履约金比率为5.0%。
五、本期国债上市首日,当日行情显示该国债现券及买断式回购的“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六、经本所资格认定的买断式回购参与主体可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
七、根据财政部规定,各会员单位不得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二级账户”买卖本期国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