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何鹏
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总监陆文山昨日在中国政法大学透露,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积极制订公司治理评级制度,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投资者保护力度。
“在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以后,作为促进证券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的一项举措,应当适时推出公司治理评级制度。”陆文山说。
据陆文山介绍,公司评级指标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重点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否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的分离;二、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完备,是否得以切实执行;三、上市公司“三会”运作状况,重点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与运作,“三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匹配状况,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非内部人员的构成结构及执行职务的制度保障;四、上市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重点为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和公司利益的相关性,公司是否有使管理层责任和收益匹配的机制;五、股东权利保护状况,重点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实现状况,是否向所有股东提供同等的参加股东大会的条件,是否保障所有股东得到同样足够和及时的信息,股东大会能否就重大事务作出独立的决定,使少数股东免受损害;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状况,重点为是否清晰、及时的公开披露各种有关信息。
陆文山强调,公司治理评级制度的推出,对于理性的投资者而言,可以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便于采取相应措施实行有针对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