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国土资源部出台52号文,允许农地进行直接入市试点,目的还是为了保护农民在土地开发中的利益。农村的土地开发涉及到农民、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三个利益主体。在土地收益的分配关系上,开发商谋取了高额利润,地方政府为城市基础实施和公共产品留足建设资金的同时,也谋求了其他利益,惟独土地的主人———农民成为输家,只获得了少量的土地征用补偿金。
●在国家严控土地一级市场的今天,52号文的出台,被赋予了标志性的意义。它打破了“非经政府征地,任何农地不得合法转为非农用途”的传统,意味着一个征地制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制并存的新时期的到来。首先,它承认了集体土地的商品性质,这是一个迟到的农村重大改革。其次,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要求明确土地产权关系。
●从52号文和广东的试点看,尽管农民还无法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但农民事实上已获得了土地的产权。农民能够合法地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交易谈判,以自己的意愿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并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表明农民有对土地的处置权,实际上也就成了土地的真正主人。这样不仅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因征地而带来的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而且使得土地价格能够正常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提供参照系,同时还有利于降低中国工业化的成本。
●在当前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对土地的需求会大大加强,从而有可能掀起新一轮大规模的土地征用潮。农地直接入市无疑对这种滥用土地起到一种遏制作用。不过,也要注意到,在新农村建设推开后,现行土地制度不适应农村发展的方面将更加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