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类QDII境内外双重托管
[实习生 但有为 本报记者 唐昆] 2006-04-24 00:00

 

  □实习生 但有为

  本报记者 唐昆

  

  银行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理论上说开始实质操作,保险QDII也已经进入试点,但国家外汇管理局、保监会等部门的监管人士昨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对各类QDII都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保证资金安全。

  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孙鲁军昨日称,“对于银行类QDII,为了避免和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我们还明确了双托管制度,也就是境内托管和境外托管双重托管制度,来保证资金的安全,尽可能降低风险。”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QDII等问题,孙鲁军说,外汇局目前正在加紧时间和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一起拟定管理办法,逐项加以落实。

  至于保险资金海外运用问题,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曾于瑾昨日表示,保险资金海外运用尚处于试点过程之中。

  “保险资金海外运用总的原则还是风险控制,而且比例也是比较严格的。就是说,占整个保险资产的比例还非常小,还谈不到在这个问题上有更多的大范围的问题。”曾于瑾表示。

  曾于瑾指出,近年以来,包括全球货币市场、金融市场出现了流动性充裕或者说流动性过剩的问题,银行的资金现在也很宽松,导致保险资金的存款利率下降,同时债券收益率降至历史低位。

  正因为如此,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银行存款结构今年降到了34.53%。同时,金融债、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市场在保险资金配置中的比例在逐步增加。但是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保险的投资理念还是安全第一。

  据他透露,在目前已经运用的15000亿保险资产里面,34%放在银行,25%放在国债,19%放在金融债。高达85%的保险资产都用于较为安全的投资领域。

  证券保险类QDII管理办法正在加紧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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