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4-24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2006 年4月25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 2006 年4月26日

  5、 2006 年4月2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 2006 年4月26日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深天马A”将于 2006 年4月2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深天马A”变更为“G深天马”,股票代码“000050”不变。该日公司流通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12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 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 2006 年 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具体如下:

  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权后六十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咨询联系方法

  公司部门:深天马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刘长清 杜李丽

  联系电话:(0755)83793863 83790775

  指定传真: (0755)83790431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关于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06-014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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