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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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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24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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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非流通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本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06-00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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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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