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4-25 00:00

 



  (上接B18版)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05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与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签署时持有本公司10,231万股份,占总股份的19.67%,下称:抚钢集团)于2005年5月31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受让抚钢集团持有的抚顺鹏路特殊钢拔材有限公司、抚顺欣兴特殊钢板材有限公司、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各96%的股权,受让价人民币3,147万元。本公司合并上述三家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5年6至12月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与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签署时持有本公司7,56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72%,下称:抚钢集团)于2005年12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抚钢集团持有的抚顺力博特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98%的股权,受让价人民币2,266万元。本公司合并抚顺力博特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明远

  200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6—01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06年4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4名董事,独立董事刘明辉先生、董事董嘉庆先生因辞职和工作变动原因未能出席;董事刘伟、董学东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韩玉臣、陈洪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坚民先生因出国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王福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赵明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393,733.14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39,373.31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619,686.65元,加上2004年未分配利润175,614,199.69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6,148,872.86元。

  根据公司2006年生产经营和技改项目计划,本年度公司结转续建工程30项,新开工项目23项,3500吨快锻机后部完善、污水处理工程、引进水浸超声波探伤机工程等需投入工程建设资金15,790.3万元。考虑到公司2006年经营计划、重点技术改造工程所需以及保证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公司200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186,148,872.8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并认为, 2006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将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加大重点工程的投入和设备的改造,需要一定的资金保证,为此,董事会提出200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审议关于刘明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刘明辉先生任职以来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董嘉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公司提名伊成贵、徐庆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的任职要求,推荐、提名、选举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06年度公司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于其2006年度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货协议》、《销售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供货协议》、《销售协议》。

  表决结果分别为:

  1、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赵明远、刘伟、韩玉臣、董学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赵明远、刘伟、韩玉臣、董学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签署《销售协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赵明远、刘伟、韩玉臣、董学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与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长赵明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签署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专业合作和必要补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和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十一、审议关于2006年度继续执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赵明远、刘伟、韩玉臣、董学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05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鉴于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责令其关闭”的处罚决定和已进入清算阶段的现状,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的原則,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公司将在2004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000万元的基础上,2005年度按总投资额50%的比例再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000万元。至此,公司对汉唐证券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全额提取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利、吴坚民先生发表同意意见,认为本次计提政策把握、计提的比例适当,体现了审慎的原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实际。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26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公司二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刘明辉、董嘉庆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王君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货协议》、《销售协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06年度继续执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会议参加办法

  1、参会人员:(1)2006年5月19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任的律师。

  2、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办登记出席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办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登记时间:2006年5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联系方式:

  电    话:0413———6676495 、6678441 0413———6689161转3915

  传    真:0413———6679476

  邮政编码:113001

  联 系 人:赵越 崔艳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3日

  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伊成贵先生,1962年3月26日生人,毕业东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沈阳财经学院教师、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高级职员、辽宁远东集团董事、副总裁。现任沈阳东北电力调节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大连斯瑞特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庆祥先生,1962年12月生人,毕业于东北工学院。198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抚顺特钢锻压分厂生产组施工员、计划员、热处理工艺员、生产组副组长、组长,生产调度长,分厂厂长助理、生产副厂长、厂长;锻造厂厂长、党委书记。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伊成贵先生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23日于抚顺

  附件三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伊成贵,作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伊成贵

  2006年4月23日于抚顺

  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6—01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春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议案;

  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公司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生产经营保持了快速稳健的发展,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5年度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200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05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和2006年度继续执行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公司为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做出的安排,是公司业务发展所必要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关于王君海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王君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5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汉唐证券已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责令关闭和进入清算阶段的实际,公司本次计提根据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进行,体现了审慎的原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实际。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4月23日

  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丽女士,1968年7月生人,毕业于东北大学热能工程系,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参加工作后,曾任抚顺特钢六五0分厂技术专责、技术组组长、分厂厂长助理,抚顺特钢质量保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6—01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一)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供货协议》、《销售协议》。

  ●关联交易回避事宜:本公司于200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相关关联方分别签署〈供货协议〉、〈销售协议〉的议案》,与会董事4人,独立董事刘明辉先生、董事董嘉庆先生因辞职、工作变动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刘伟、董学东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韩玉臣、陈洪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坚民先生因出国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王福利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关联董事4人均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仅由非关联股东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

  ●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以上有关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销售,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与各方关联交易的规范,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实施逐项重大资产重组后,本公司与东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经营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同时,公司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销售领域,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增加效益,需充分利用有关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为了保证公司与各有关关联方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规范双方的协作关系,充分体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各有关关联方需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为:本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供货协议》,与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签署《销售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轴承钢、冷拔材、合金钢锻材的生产基地。成立于1998年6月8日,住所,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红岸大街7号,法定代表人,赵明远,注册资本90248万元,经营范围,钢冶炼、钢延压加工;耐火材料、轴承、齿轮、金属切削机床、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机械设备安装等。

  2、东北特钢集团上海特殊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0日,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5005号,法定代表人,魏守忠,注册资本11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日杂用品等。

  3、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8日,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火车站货四线侧第一栋,法定代表人,赵明远,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模具材料的研究、开发。

  4、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成立于2001年8月10日,住所,韩国京畿道始兴市正往洞2091-11,代表者,赵明远,注册资本,159万(美元),营业范围,金属板、棒、关及金属初级制品批发,商品综合批发。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标的及定价依据

  1、《供货协议》:甲方(公司)向乙方(北满特钢)供应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钢锭、钢坯等;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的价格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得高于同行业的定价或高于甲方向其他第三方的供货价格,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标准与条件向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2、《销售协议》:甲方(公司)向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特殊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齿轮钢、轴承钢、模具钢等;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甲方价格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得低于同行业的价格标准。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支付甲方产品的货款。

  (二)结算方式:每月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三)协议签署日期: 2006年4月23日。

  (四)协议生效:以上协议于双方签署时成立,并经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协议有效期:5年。

  四、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公司不断稳健发展,有效利用各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规范运作和取得稳定的收益,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利、吴坚民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签署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专业合作和必要补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和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有关规定的要求。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并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与各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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